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 藍提國會改革 藐視國會最重判3年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新會期委員會四日開始議程,國民黨團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此外,也增訂藐視國會的罰則,官員上台接受詢答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也不得作虛偽不實的陳述,倘若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院黨團四日上午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國會改革相關法案。黨團總召傅崐萁受訪表示,多數民眾殷切期望國會改革,包括聽證、調查等相關的職權,讓國會能承載民意,做好相關監督的工作,經過黨團會議討論,會正式提出版本。

國民黨團有意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

針對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根據國民黨團提案,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主張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黨團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總統應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應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國民黨團提案,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可以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相關發文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如果立委提出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內以書面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