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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月蔬果農藥殘留 15件不合格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飲料店、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一月共計抽驗五十三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十五件產品不符規定 。
台北市衛生局五日表示,此次抽驗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草莓」五件;「茼蒿」三件;「包心芥菜」二件;「九層塔」、「青江菜」、「結球白菜」、「金棗」、「芥蘭花」各一件各檢出一至三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除芥蘭花外,均為高風險產品)。
衛生局指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四十七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進場果菜農藥殘留及添加物檢驗處理要點,針對違規農友停止供應該品名代號十天,另第一次違規,錄案加強抽驗;第二次停止供應一個月;第三次廢止供應人供應該不合格果菜之品名代號資格,停供期間同身分證字號同品名代號均不得到貨,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