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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工會3人遷戶口投票 更二審判無罪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會員趙剛、朱良駿等三人因遷戶口到桃園市,投票支持工會推派的桃園市長候選人朱梅雪,被控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遭判各有期徒刑三月定讞,三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廢棄原判決發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再度發回高院更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定三人罪證不足,五日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全案起因於一0七年桃園市長選舉,華航工會推派祕書長朱梅雪參選,劉惠宗等三人在同年七月間將戶籍遷至桃園市,並在十一月選舉日投票支持朱梅雪。檢方認為他們並沒有實際居住在桃園市,涉嫌妨害投票罪,將三人起訴。

一審法院依妨害投票罪對三人各判處有期徒刑三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二年。二審法院則認為他們多年來在桃園市上班工作,有合理人、地連結關係遷戶,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一審。高院更一審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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