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現年四十二歲的邵姓男子在一0五年七月間酒駕遭到永康分局查辦,續遭南市府交通局裁罰九萬元,另欠繳兩筆交通罰單,合計欠下國庫十萬八千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年執行命令,扣得邵男存款千餘元,並將執行命令寄至家中,家人這才得知欠繳十萬餘,老父親無奈只好向親友籌借代為償還。
新市的邵姓男子在一0五年七月間騎機車行經永康永大路,當場遭警方查獲酒駕,南市府交通局裁罰九萬元,而邵男另欠繳交通罰單共兩筆計一萬八千元,欠繳罰金十萬八千元,然而經過七年遲遲未能繳清,全案今年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