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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重大工程備查辦法 確保施工過程中安全與品質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鑒於近來各縣市建築工程深開挖災害事件頻傳,苗栗縣政府日前已制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並於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九日發布實施,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品質。
工商發展處表示,如天坑事件或開挖地下室導致的民宅塌陷事件,原因多是基地地質條件及地下室開挖工法發生問題所導致。而苗栗縣因眾多產業進駐設立廠房等房市利多因素,竹南鎮及頭份市地區近年興建案數大增,其中不乏公寓大廈類型的高樓層建案,為了加強未來建築工程的施工安全,大樓施工應加強安全審查機制並完善相關法令規定。
針對未來興建的重大建築工程包括:
山坡地且基地面積三千平方公尺以上、開挖整地的建築或雜項工程。建築物高度五十公尺以上或樓層在十六樓以上。地下層開挖二層以上或總深度(含基礎)九公尺以上,或開挖範圍三千平方公尺的建築工程。其他有安全顧慮之建築物經苗栗縣政府認定有必要者。
若涉及上述規模的重大新建工程案,應辦理預審施工計畫,承造人領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後,申報開工前,必須向第三方專業技術審查單位申請召開施工計畫審查會,再報縣府備查。
縣府工商發展處呼籲,為落實建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即日起實施重大建築工程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未來申請大型興建案件皆應配合辦理。
此外,施工巡檢制度刻正協同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研討,亦配合本次頒布法令一併考量,將縝密地訂定一套完整的工地巡檢制度,以完善大型工程案件的施工安全,有助於預防天坑事件於苗縣發生,加強守護鄉親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