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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籍海大生遭刺奪命 起訴2嫌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就讀基隆海洋大學的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大生,去年和友人在KTV唱歌後與陳姓男子等人發生口角,陳男持刀刺入男大生腿部,男大生送醫不治,檢方偵查終結,起訴陳男等二人。並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被告涉傷害及傷害致死等罪,十三日移審到基隆地院審理。
基隆地檢署認定被告陳男涉犯刑法傷害、同法傷害致死等罪嫌,因所涉犯傷害致死罪部分,屬於國民法官法所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案件,遂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向基隆地院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十三日移審。
檢方指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晚間十點左右,被告陳某及七名友人,共同前往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的KTV包廂內唱歌,過程中張姓及許姓友人因酒後互相推鬧,不慎撞進馬來西亞籍、其時就讀海洋大學的陳姓男大生一行人所在包廂,雖當下因張、許二人不斷道歉而未生衝突。然於隔天凌晨四點左右,雙方先後結完帳下樓,在街道上各自等候友人之際,被告陳某及其友人林某,與陳姓男大生及其友人顏某,雙方因稍早撞進包廂事件發生口角,被告陳某竟持自備折疊刀,刺入陳姓男大生右側腿部,再往顏某左側大腿劃一刀,造成顏某左大腿撕裂傷,而陳姓男大生則傷勢嚴重,雖經立即送醫急救,仍因右股動脈橫斷、大量出血、低血容性休克,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察官認為被告陳某就傷害顏某部分,涉犯刑法傷害罪,就傷害陳姓男大生致死部分,則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並將被告陳某前開相牽連案件,合併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