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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團促檢討午餐秘書現況 盼增置職務並予主管加給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有基層反應,教育部「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均是由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指定一人兼任學生午餐執行秘書,也被戲稱為「作功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十九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檢討現況,建議教育部在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直接增置午餐主任或午餐組長等職務,並給予主管加給。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國中小午餐秘書負責的工作,包括處理驗菜、檢查菜單、監廚、每日食材留樣及拍照上傳、經費核銷、食材招標、開標、廚房衛生管理、廚工招聘、配合環保局做午餐廚餘、配合衛生局聯合稽查、食藥署全國抽查、填寫廚房午餐工作日誌、餐費收支結算表、每月各班級學生繳納午餐費統計表及核對帳目、每學期食材供應商招標等事務。
林碩杰說,兼任午餐秘書的教師,做的事情和學校主任或組長的行政工作相當,但是多年來並沒有行政加給等;許多國中小午餐秘書是由校長來指定,被指定的基層教師根本無法拒絕。各縣市針對兼任午餐秘書教師所酌減的授課節數,差異很大,有的比照組長的授課標準,有的比照主任的授課節數編排,但是全部都領不到主管加給。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建議教育部應廢除「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十點:「教師得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秘書,並得以減少授課節數」之規定,直接增置午餐主任或午餐組長等職務,並給予主管加給,不要再讓午餐祕書「作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