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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疑受性招待 監院移南檢調查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十九日發出新聞稿,就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及的協助酒店業者申請案及性招待問題,要求台南市政府進行檢討改進。此外,監察院亦將陳宗彥疑似接受八次性招待部分,移交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陳宗彥在民國一0一年間擔任台南市新聞處長,及一0二年二月起擔任民政局長職務期間,曾協助酒店業者向台南市政府相關單位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證據,顯示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提供的性招待共計八次。
監委表示,陳宗彥在接受監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他是「陳董」。然而,根據監聽譯文及微信通訊軟體聊天室的資料,「陳董」是指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的陳宗彥。因此,陳宗彥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
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與他無關,但監院為取得相關直接證據,已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案件的監聽譯文。但因台南地檢署已重啟偵查而無法提供,未來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此外,對陳宗彥在擔任台南市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涉嫌替業者關說,協助酒店業者向市府所屬相關單位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並有疑似常態性接受酒店業者提供的性招待等情事。
監委指出,陳宗彥在接受監院約詢時,坦承「有請辦公室秘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對沒施壓」。雖然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受理該案的處置流程尚難謂有施壓情事,但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予請託業者,違反相關規定,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