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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點名酒吧、夜店禁菸不及格 籲加強稽查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一年,台灣拒菸聯盟檢視去年三月公布的「新法七大重點」實施成效並於二十一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其中四項被評為「不及格」,包含菸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添加物、增訂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加重罰則及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五十%就是三項「待加強」之一,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全面禁止電子煙法規同樣待加強。

拒菸聯盟成員之一的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根據法規,餐廳、酒吧、夜店為全面禁菸的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才不在此限。法令已執行一年,幾乎所有酒吧、夜店都沒禁菸,甚至近年崛起的水菸館多與餐廳、酒吧結合,呼籲政府務必加強稽查取締。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指出,只有室內公共場所禁菸達一百%,才可能延伸到戶外禁菸討論;台灣菸害防制政策持續落後國際,其中菸品容器警示圖文面積擴大至五十%將上路,警示圖文面積僅是從全球倒數第四名變成倒數第十六名;加強稽查取締外,應對於違法使用者追溯供應源頭,菸商惡意違規,應確實處以最高罰款。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總會長蕭雯謙表示,肯定大專院校全面禁菸,但新型菸品確實已在校園流傳,政府對於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應有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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