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蘇姓男子一一一年吸毒駕駛一輛BMW違規被保大警方跟隨,他竟連闖紅燈、高速亂竄,在台中市北屯區撞死謝姓機車騎士,一審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罪判他八年,檢方不服上訴,指蘇沒去靈堂上香、未賠半毛錢,一審判太輕不符社會期待,二審認為原審認事用法、量刑均妥適予以駁回,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蘇男一一一年七月十四日吸食安非他命,十六日上午九時多駕駛一輛BMW行經台中市北屯區違規左轉,被巡邏的台中保大警員跟隨在後,蘇男沿途不斷闖紅燈、變換車道,在后庄路、后庄七街口撞上謝姓騎士,波及周邊一輛小貨車、四輛機車,謝姓騎士遭猛烈撞擊,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慘死,蘇男自己也撞到腳骨折,經抽血驗出安非他命成分。
台中地院認為,蘇男曾販毒、違反藥事法被判九年入獄,依累犯加重其刑,並審酌他毒駕上路,又為躲避警方跟隨就危險駕駛,造成謝姓騎士遭撞死害家屬傷痛不已,且犯後沒有和解,依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累犯,判他八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