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任職公司會計職務的蔡姓女子,因積欠父親款項,竟異想天開利用職務之便申請公司支票後,把面額只有一百元的支票,變造為二百卅萬元,隨後把該張支票轉交給其父親,蔡父至另一金融機櫃檯兌現,但支票被發現有異而報警,台南市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循線偵辦,將蔡姓父女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詐欺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東區林森路某銀行經理,日前至東門所報案,稱日前有一名男子持該行已遭變造面額的支票,至其他金融機構櫃台兌現該銀行開出的支票,意圖詐領高額款項;東門所長陳宗鑫獲知案情後,派員積極展開追查。
警方調查發現,蔡女(八十四年次),疑因欠父親款項,加上父親屢次催討,遂於日前竟利用所任職公司會計職務之便,前往林森路某銀行臨櫃申請二張支票,其中一張面額新台幣一百元,另一張面額為一百廿五元。
蔡女返家後,隨即將面額新台幣一百元支票的金額變造為二百卅萬元。隨後把該張支票轉交給父親(蔡男、五十六年次)。蔡男即前往東寧路某金融機構,準備兌現該張支票,因被發現有異,該銀行經理才至東門所報案。
偵辦員警陸續通知蔡姓父女及公司負責人葉女(八十三年次)等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不過蔡父及葉女均表示不知情,市警一分局則將蔡姓父女依法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