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逞凶砸店打苦情牌 男仍得入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等三人於一一一年九月間,因不明糾紛,夥同二名少年共五人,肆意在餐廳持椅子、酒瓶打人,其他人都緩刑或易科罰金,唯獨他判刑七月得入獄,他上訴二審並打「苦情牌」、「行善牌」,稱媽媽罹患失智症,哥哥是身心障礙者,家庭須由他照顧,他曾資助遊民口罩物資,希望減刑不要入監,但二審仍認為他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無值得憫恕之處而駁回,如判刑確定,他要入獄蹲苦窯。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一一一年九月六日晚,與阮男、二名少年共五人,在一家餐廳用餐時,阮男因不明細故,與在餐廳二樓聚餐的客人起衝突,五人聯手持椅子、啤酒玻璃瓶或徒手毆打對方三人,警方於事後抓到五人,其中二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陳男與阮男等三名成年人,則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
法官認為三人觸犯刑法的攜帶兇器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施強暴罪,但因雙方和解,阮男判刑九月,緩刑三年,條件是支付公庫十萬元,徐男因犯行比較輕,輕判徒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唯獨陳男判刑七月,不得易科罰金,也沒有宣告緩刑。
台中地院一審判他入獄主要原因,是陳男於九十七年間觸犯毀損罪,但他又在僅約半年後,再犯此妨害秩序案,檢方起訴認為他應加重其刑,法官也認為他是累犯,據此判刑七月,得入獄蹲苦窯。
台中分院卻認為,陳男毀損罪執行完畢後,未生警惕,又再犯本案,可見他對刑罰反應力顯然薄弱,並無情堪憫恕等減刑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