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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暴虐嬰 男友重判4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和張姓單親媽媽交往,幫她照顧年僅六月大兒子時,竟對男嬰扭轉、彎折四肢還彈他舌頭,造成嬰兒四肢骨折,張女起初還沒發現,見兒子被碰到就哭只帶去收驚,後經醫院檢查通報社會局才曝光,台中地院認為虐童行為殘忍,依二個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張男四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一一0年起不定時會去找張女,偶而也會幫忙照顧她一對兒女,同年十一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曾將剛滿六個月大兒子託付他各一小時,張男卻朝男嬰毆打、扭轉及彎折四肢,還以手指彈嬰兒的舌頭。張女二十五日晚上替小孩洗澡時,發現兒子手竟然抬不起來緊急送醫才發現雙手、雙腳多處骨折,舌繫帶也有撕裂傷,經醫院通報台中社會局後曝光。

檢方也查出,張男一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又拿俗稱「不求人」的抓癢工具,朝張女的女兒痛毆一頓,造成女童背部、右腿及臀部都受傷,時隔四天後張女將女兒託付前夫照顧,洗澡時發現她傷痕累累就報案。

法官審理時,張男矢口否認,辯稱「他對於小孩照顧和教育很看重」,因女童不乖才處罰打她。但張女證稱,兒子交給張男照顧回來後去動他就會哭,一開始不知怎麼了還帶去收驚二次,後來送醫才發現骨折;張的女兒也說,張男會刻意關掉家中監視器、會對弟弟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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