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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女廁偷拍 男大生判兩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長榮大學一名女大生於去年下旬在第二教學大樓三樓廁所如廁時,從門縫間發現手機鏡頭,察覺有異隨即高喊變態,師生聽聞呼救聲到場,幫助受害女子當場活逮偷拍的劉姓男大生,劉男後續遭妨害秘密罪嫌法辦,案經台南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月,易科罰金六萬元。
廿一歲的劉姓男大生於去年下午一時許,在長榮大學第二教學大樓三樓教室旁女廁中,趁受害女子如廁時,將手機開啟相機模式伸進門縫偷拍女大生如廁,所幸受害人機警察覺,當場發現遭偷拍,阻擋劉男離去,並求助其他師生,歸仁分局警方獲報也立即將劉帶回調查,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劉男辯護人主張劉並未錄得被害人如廁影響、身體隱私部位或性影像,然而受害女大生於警方訊問中表示,劉男有拿出手機刪除拍攝影片等,根據性騷擾事件申訴書紀錄中,劉男坦承偷拍,也於女方當面刪除竊錄影像。
根據證據顯示,劉男明顯有拍攝到私密影像,審酌劉男為滿足私慾,無故拍攝他人私密影像,欠缺對他人隱私權之尊重,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劉有期徒刑二月,易科罰金六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