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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界風波不斷 柯志恩「國民體育法」修法成笑話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三日表示,最近體育界風波不斷,不論是足球、籃球、網球都發生單項協會與選手間涉及權利義務的衝突,也讓我們從二○一七年努力推動「國民體育法」修法,希望改革單項協會的積習與弊病,變成一場笑話,這也是體育署長期縱容協會的結果。
柯志恩說,攸關選手代表國家參賽的「出賽費」,早在第九屆她擔任召委排審國體法時,朝野立委一致認為不論協會舉辦比賽是否賺錢,都應納入比賽成本直接給選手,但體育署卻自我閹割,在子法逕自認定比賽「有盈餘」時才會給選手錢。
柯志恩指出,然而,即便所謂有盈餘的國際賽事,仍有如去年瓊斯盃國際籃球邀請賽,協會未給出賽費的問題,甚至選手還被嗆聲打不好也要有獎懲制度;且進一步了解協會有給出賽費的賽事,竟有體育署透過補助、要選手提出單據核銷的方式才給錢,等同變相由體育署幫協會出錢的離譜情事。
柯志恩提到,還有過去多次重創職棒的假球問題,嚴重打擊球迷的信心,造成觀眾人數大幅下滑,最慘淡時僅剩一千多人進場觀看,而在球員及工會的努力下於二○○九年催生「職棒防賭信託基金」,遺憾的是十幾年過去了,仍看不到政府的角色在哪裡?今天也謝謝職棒球星周思齊願意站出來,共同呼籲政府應有積極投入防賭的決心。
柯志恩強調,所以她具體要求體育署,在選手參加國際賽的出賽費問題,應儘速修正國體法施行細則,並全面盤點單項協會仍有積欠選手出賽費的情況;在運動產業防賭方面,更應訂定補助要點或獎勵要點,帶頭挹注防賭基金,鼓勵年輕選手共同參與。
柯志恩表示,此外,針對足協已爆出鉅額負債,但舉辦賽事仍花錢如流水,原本一場工作費預算八十六萬,卻花到二百廿七萬;又或是轉播費預算五十萬,竟花費一百卅萬,但體育署不僅未嚴查,反而還擴大補助,形同透過補助幫協會還債的情況,都應儘快檢討,才能健全我國職業運動產業環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