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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交屋拒賠償 住戶提告建商

高雄建商不依合約行事賠償,只願延長建材等保固期限,購買戶不滿,提請訴訟。(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房市熱,陸續有外地建商揮軍前來台南蓋屋,卻也引發不少糾紛。議員林美燕三日和住戶聯合召開記者會,指來自高雄的上市建商在安平國平重劃區興建大樓,延遲交屋近三百天,卻不依照合約賠償遲延金,幾經協調未果,首批十九位住戶至地方法院向建商提出訴訟,議員也要求工務局制訂建商評鑑辦法,莫讓無良建商以大欺小,罔顧居住正義。

該建商從高雄至台南購地購屋,在國平北路推出大樓建案,以預售屋方式銷售。該案一0五年八月申報開工,開價從十餘萬至二十餘萬元不等,看好安平發展,預售情況不惡。

根據合約,建案應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取得使照交屋,然該公司遲至一一二年十月才取得使照,延遲交屋近三百天,根據買賣合約載明,延遲交屋應按照房價的萬分之五賠償給買方,每戶賠償款從十餘萬元至五十萬元不等。

住戶代表陳永欽、張芝惠說,他們曾找建商協商,然建商態度強硬,不願照合約給予賠償,只願意延長防水、建材等保固期限。市府消保官馮祺雯說,曾協助買賣雙方進行調解,然建商堅持以延長保固為補償,預購戶不滿意,未達成共識。

林美燕和王家貞指購屋者許多都是首購,因交屋延遲,導致須在外繼續租屋,影響財務調度和生活,該公司是上市公司,應有企業風範,依約進行。協調會上,建設公司未派人出席,林美燕致電也未獲答案。

已有部分住戶已經交屋,不滿建商以大欺小,十九人提出民事起訴狀,消保官指會提供法務協助。林美燕說,要求工務局提出評鑑辦法,嚴格監督、提醒和教育業者,務必按照合約,保障消費者權益,若有不良紀錄應公布;列席的工務局副局長鄒譽名回應,會要求建商做好溝通和依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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