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審理庭 檢悲慟淚斥3嫌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薛姓女童前遭生母等四人聯手虐待致死,除女童生母外,其表姊薛彗昀及友人李嘉偉分於一審遭處無期徒刑,表姊夫何耿賢則判處十八年。三人認量刑太重不服上訴,十四日於台南高分院召開審理庭,檢察官談及案件難忍悲慟,當場淚灑法庭痛斥三人。
 檢察官十四日於審理庭中表示,在審閱此案卷證時,心中無比沉痛,哽咽落淚說最不願意看到被兒虐致死的孩童,他們是最不該躺在解剖台上的,若未遭三被告施虐致死,現在會是可愛活潑的兩歲半女童,對著三人痛斥道,你們在集體虐童的過程中,誰有那基本人性喊停?你們沉浸在凌虐毫無反抗能力的女童,那恃強凌弱的快感中。薛姓女童在人世的記憶,是痛苦、飢餓及無止盡的恐懼,若真有悔意,怎會認為原審判決太重?
 薛慧昀辯護律師指出,薛女因患思覺失調型人格障礙症且有輕微智能不足,認知不足難判斷自身行為時影響,請求法官減輕其刑。李嘉偉則坦承其犯行,並表示有悔意。李指出段時間想了很多,害女童失去一條寶貴生命,他也將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回應檢察官說「我勇於認錯,我無法接受自己做這樣的事,檢察官的話我聽進去了。」
 薛慧昀丈夫何耿賢上訴理由為「無殺人故意」,其辯護律師認何曾反對毆打女童,建議帶女童去地藏王廟處理,且何耿賢打女童的力道及部位均「有所節制」。強調何耿賢的加害頻率最低、程度也最小。
 何男表示知錯自陳在薛慧昀創設假帳號操控大家一事,自己事最後知道真相的,哽咽雖然相信薛慧昀的嬰靈說,但強調自己自始至終都想讓女童回復正常,沒有要殺女童的意思。
 女童阿嬤透露,一審判決後曾收到薛慧昀書信,自陳沒有要殺女童的意思,然而女童阿嬤也強調,如果真的有悔意,就不會上訴,對於這三人的道歉表示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