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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 永康3天查獲11件酒駕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連續假期飲宴聚會多,永康警分局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前三天查獲酒後駕車十一件,其中九件移送法辦,兩件行政裁罰;另外,二分局於五日晚上也查獲兩件酒駕,及破獲五件違反毒品及竊盜案。
永康分局交通組長葉敏旭指出,清明連假期間,針對永康區第一公墓納骨塔,妥善規劃交維勤務,公墓交通獲民心,嚴格查處酒後駕車,三天取締十一件。另統計今年度迄今,取締酒後駕車達二百五十件,防制酒駕肇事,A2類(人員受傷或逾廿四小時死亡)發生廿四件,較去年同期發生廿八件,減少四件,酒駕肇事致死交通事故;A1類(人員當場或廿四小時內死亡)尚無發生,顯示嚴格的精準執法,能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二分局於五日夜間針對轄區大型酒店、KTV、電子遊戲場、酒吧等處所及重要路段實施臨檢路檢勤務,計查獲持有違反毒品案三件三人、偵破竊盜兩件兩人、查獲酒後駕車送辦兩件。同日晚間十一時,在忠義路二段臨檢查獲李男(廿歲)開車攜毒上街,自其背包內取出五包毒品愷他命(六點六公克)、十七包毒品咖啡包(八十二公克)及K盤一組等毒物,經實施毒品檢驗呈現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並溯源深查毒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