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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檢警追3竊電礦場卻一夕搬空 女律師洩密被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檢警去年破獲經營大型醫美診所的鄭姓男子及蘇姓妻子,其出資成立八座礦場猛竊七千六百萬元電費挖比特幣,未料偵辦過程檢方搜索行動卻提前曝光,追查發現鄭男替共犯請來的林姓女律師,涉嫌趁陪偵時洩漏檢方搜索行動,連同聲押書、法院押票都外傳,台中地檢署再依洩密等罪嫌起訴林。
台中檢警去年陸續在台中各區查獲八座竊電的比特幣礦場,幕後由鄭男、蘇女擔任金主,找人破壞台電線路、鑿牆以裸線接到礦機,二十四小時挖礦產生高溫如不定時炸彈,危及同樓的補習班、火鍋店,共竊得七千六百多萬元電費、挖到二十七顆比特幣,台中地院已依加重竊盜罪判鄭等五人一年二月至三年八月不等徒刑。
去年五月二十九日檢調搜索共犯黃姓男子負責的礦場時,鄭男得知就叫公司的四十四歲蔡姓女會計替黃找律師,蔡透過關係請來三十七歲林女替黃辯護,蔡則擔任中間人傳話,讓鄭得知黃男供述、檢警掌握的證據。
檢調查出,林女二十九、三十日到刑事局中打第六大隊、台中地檢署陪黃男警詢、偵訊時,曾對黃說「我是蔡小姐派來的」,另檢警從黃手機發現還有三座礦場營運中,預計三十一日前往搜索,林女陪偵結束後,竟傳訊跟蔡女告知黃男聲押原因、「有三處礦場沒查獲」、「會再帶去查」等消息。鄭得知後和蘇姓妻子立刻拿二十萬元給黃男的兒子,命他用這筆錢雇搬家公司,連夜將剩餘礦場搬走,結果檢調三十一日兵分多路搜索時,赫見三座礦場都被搬空。
檢調也發現,林女在黃男被收押後,還將檢方聲請羈押事實、法院填有羈押理由資訊的押票附件傳給蔡,由蔡再交給鄭、蘇審閱。二人看完後電聯當時人在日本的另一名黃姓共犯,告知「我們有認識的人進去看到卷宗了」,「說要羈押你」、「跟我們沒關係。」
檢方偵辦竊電案發覺有人洩密,去年九月十一日指揮調查局搜索林女的律師樓查獲;檢方訊時,林矢口否認,辯稱沒有趁陪偵將檢警消息傳出去的意思,是蔡趁其不注意閱覽到,是要討論抗告理由才將羈押聲請書交給蔡,也有提醒不能外流,認為自己是太盡責才想把完整資料給對方看。
檢察官比對相關人證詞、數位鑑識還原對話等,認定林女、蔡女洩漏黃男羈押聲請書、法院押票及附件等偵查秘密,涉犯個資法、洩密等罪嫌,從重依前項起訴二人。至於林女請求緩起訴,但檢察官認為她至今否認犯行,不符緩起訴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