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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涉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控監院毀譽 前法官求國賠6百萬敗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監察院彈劾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並發布調查報告與新聞稿,指其涉嫌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林奇福不服,主張報告內容有誤,侵犯名譽,向北院提起六百萬元國賠訴訟,日前北院判決林奇福敗訴,認為監察院依法行使職權,並無不當侵害他的名譽。
監察院在民國一0九年以新聞稿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人員涉及不當接觸翁茂鍾的調查報告。指翁茂鍾透過他的營業公司怡華公司,涉及一樁一千萬美元的本票債權糾紛案。
監察院調查,林奇福與翁茂鍾有長期的情誼和信任關係,當該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時,由林奇福所在的民事庭承審。但林奇福在明知案件皆涉及富商翁茂鍾時,未揭露兩人的互動交往情況,或自行迴避參與評議。
監察院指出,在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及審結後,林奇福與翁茂鍾多次單獨會面,甚至接受邀請參加球局、溫泉行程和聚餐,甚至接受贈送襯衫和營養品。這嚴重損害了法官的行政形象和公眾對司法的信任,因此監察院彈劾林奇福,並移送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