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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事故 遭監察院糾正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捷運去年五月發生事故,造成一死十五傷。監委王幼玲十日說,起重機吊臂掉落,導致中捷旅客傷亡,勞動部職安署對國內營造業長期輕忽工安、台中捷運錯失事故緊急應變時機,遭監察院糾正。中捷公司說明,全面檢視事發過程及深切檢討後,針對緊急應變程序推動九項精進措施,增設一項安全設施。

監委指出,拆除塔式起重機的建築,台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限建範圍內,台中市政府審查核發建造執照及備查開工申報的施工計畫書,該建築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檢查合格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造冊專案列管。

塔吊施工安全涉及勞安及交通等層面,職安署未能副知涉及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將塔式起重機竣工檢查合格副知台中市府,橫向聯繫機制確有疏漏。台中市府都發局辦理現場勘驗時,查核確認塔吊作業資料,未加以控管並視情況勘驗有無危害公共安全性,塔吊管理作為確有不足,有待檢討。

台中捷運公司表示,精進作業程序部分,優化電力異常告警處置,採第一時間暫停全線列車,再搭配全線第三軌斷電;月台保全險阻手勢已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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