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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教師涉性侵男學童 橋院認羈押必要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高雄市某國小一男教師涉性侵男學童,至少有十六名學童被害,案經橋頭地檢署去年十月偵結起訴,該名教師涉犯二十七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橋頭地方法院表示,該名教師涉犯罪嫌重大,再犯可能性極高,且有滅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延押至今。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該名教師利用身為社團老師身分,多年來陸續要求多名被害學童服從脫衣、綑綁等行為並拍攝照片等命令,顯見該名教師再犯可能性極高,且該名教師否認犯行並聲請傳訊證人,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以避免影響證人,有羈押必要。原羈押理由部分,法官認定該名教師涉犯刑法二二七條,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對於延長羈押理由,合議庭認為,相關證人無傳喚必要,該名教師已無勾串證人之虞,但依卷內事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