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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車借友註銷車牌上路 收4罰單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未定期檢驗車輛致車牌遭註銷,向朋友借車牌懸掛上路,卻沒想到友人車牌也已遭註銷,被警查獲,李男一口氣收了四張罰單,車子也當場被拖吊移置保管。
市警六分局十日執行國小護童勤務,發現一輛黑色汽車車身明顯以人工手塗,經查該車牌已逾檢註銷,車型、車色均不符。警方攔查,駕駛李男(卅二歲,住高雄市)坦承車輛未定期檢驗致車牌遭註銷,才向朋友借用車牌懸掛。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告發駕駛人使用他車車牌、牌照經撤銷無牌照行駛,及同條例第廿一條無照駕駛,另告發借用車牌車主牌照借供他車使用,一次開出四張罰單,罰鍰總金額達四萬多元。同時,警方當場將車輛移置拖吊場保管,禁止李男繼續駕駛。
六分局提醒,牌照吊扣、註銷等原因違規行駛的車輛越來越多,警方會利用警用小電腦比對車輛車型、年分及顏色等,並攔查比對引擎號碼,民眾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