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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勞工 藍委推天災假法制化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三日上午花蓮縣發生芮氏規模七點二強震,正好許多人在上班途中。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和牛煦庭,十五日在立法院召開「賺錢有數,生命要顧,天災假法制化記者會」,抨擊現行勞基法未完善規定天災假,導致雇主常要求勞工在天災冒險上班,未來將積極推動修法,賦予天災假法制化,保障勞工權益及生命安全。
游顥表示,很多服務業像是外送勞工在天災假中,冒著生命安全前往送餐地點險象環生,嚴重影響勞工的權益與安全。保障勞工安全是政府和雇主的責任,推動天災假法制化刻不容緩。
牛煦庭指出,現行勞基法規定,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時,雇主有權緊急召回勞工,但所衍生的成本,實務上經常要勞工自己負擔,而勞工在安排休假時,又經常會被雇主告知「休假不可以跑太遠,以免緊急狀況找不到人」,導致勞工不能自由安排休假時間。
牛煦庭認為,為保護勞工權益,避免雇主濫用緊急召回,修法要求當雇主使用緊急召回時,必須負擔勞工因為緊急召回所衍生的成本,包含通勤費及損失。此外,他也提出「勞工退避權」概念,一旦發生天然災害時,勞工如果通勤會造成安全問題,為了安全,勞工可以選擇拒絕出勤。
黃建賓表示,自然氣候帶來的災害實非人力可抵禦,其中更以勞工的權益侵害最為嚴重,畢竟現行停班的法源依據只有「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而已,對雇主沒有任何的法律強制力。
黃建賓說,相關觀念與法制應盡速以法律明定,維護勞工的健康安全。過去的政府做不到,新國會來補強,未來會逐步完善勞工權益的法規,讓台灣勞工擁有一個安全無虞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