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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修正高中以下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十七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整併調查處理機制,減輕學校負擔,將性別事件以外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統一調查。全教總則表示,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兩法案 「防師如防賊」,學校疲於奔命,完全忽略教育過程中親師溝通合作、教養對話的重要性,幾乎已卸除學校教育基本功能,呼籲教育部長潘文忠不要在卸任前執意宣布「仇師毀校」的政策。

針對教師解聘,過往調查小組均是由學校自己遴選,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為建立專業性及公正性的調查小組,未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全員外聘,由各主管機關從人才庫中推舉三到五倍名單,供學校遴選出三到五位委員。

為減輕學校負擔,區分不同事件的調查程序,違法情節未達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者,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成調查小組,依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處理。此外,為保障教師工作權,主管機關應設審議委員會審查,若發現調查程序或終局處理違法,得命學校繼續調查、重新調查或依法處理。

台灣家長聯盟支持說,將性別事件以外的所有師對生違法事件,全部整合由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統一處理,不但簡化調查程序,也能避免同一事件重複調查的情形;另外,規定校事會議組成的調查小組三到五人,由經過培訓的人才庫外聘,不但提升調查小組的專業度,也讓學校老師免除「師師相護」的指涉壓力

然而,全教總認為,縱有個別學校的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未符法規或社會期待,但多數學校都依規定審議,多數教師克盡職責,建議個案問題就回到個案處理,而非動輒又因此祭出新規定,加上引進過多非教育專業的外部人員介入校園事務,造成社會與教師產生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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