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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警車禍10小時才酒測 惹議
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高雄林園警分局偵查隊呂姓偵查佐十六日輪休騎機車返家途中自撞受傷,經送醫開刀治療,惟車禍後十小時才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酒測數雖為零,但違反酒測規定引發爭議。
呂姓偵查佐十六日輪休,凌晨三時許從分局騎機車返家,行經大寮區力行路時,不知何故自撞停在路邊的轎車,他受傷倒地,警消據報趕到將他送往高雄長庚鳳山醫院,再轉至義大醫院開刀治療。
依車禍處理規定,警方應對當事者進行酒測以釐清車禍相關責任,但呂姓偵查佐從車禍發生後到轉院開刀都未執行酒測,直到下午才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距車禍時間已十小時,明顯違反規定,引發爭議。
林園警分局十八日提出說明,指車禍發生後,處理同仁於現場完成拍照、測繪後,有趕至醫院了解當事人狀況及製作訪談紀錄表,但因呂姓偵查佐於現場進行救護及呼吸困難,無法完成酒精吹氣測試,警分局在上午九時依法主動報請檢察官依職權核發肇事駕駛人血液檢測鑑定許可書,傳真高雄地檢署。
林園警分局表示,下午二時四十七分地檢署開立鑑定許可書後,分局員警立即將許可書送達醫院,由醫院對呂姓偵查佐進行血液酒精採驗,未檢出有酒精反應,至於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