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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加薪抵稅 延10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十八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用對象增加增僱四十五歲以上者可適用租稅優惠,刪除景氣啟動門檻,還有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之加成減除率均提高至百分之一百五十,這些租稅優惠措施均延長十年,至二0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整體約達萬名勞工受惠。

為持續打造有助中小企業營運環境,行政院會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優化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及加薪費用減除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並延長實施期間十年。

他進一步表示,期盼透過這些租稅優惠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達成鼓勵中小企業加薪留用人才,以及多元增僱的目標,並讓高齡工作者的智慧能繼續貢獻傳承予社會。

在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方面,除維持二十四歲以下青年員工適用外,亦增加納入四十五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為適用對象。於景氣啟動門檻方面,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不用再拘泥失業率連續六個月高於百分之三點七八的限制。

在加成減除率方面,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之加成減除率均提高至百分之一百五十。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修法草案刪除景氣門檻,未來增僱員工加成減除後,可以帶動每年三百三十一多家參與,增加四千餘個就業機會;加薪部分,每年可以帶動二百零七家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共五千八百五十名基層員工受惠。整體約達萬名勞工受惠。

至於相關優惠補貼是否有稅損?吳佳穎表示,整體預估會有稅淨效益,增僱員工部分將有逾一千萬元,加薪部分每年則約有七百萬元的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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