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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屏市長夫婦涉貪 八罪改輕判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前屏東市長林亞蒓和其夫婿藍俊良涉虛報社團補助款詐領近千萬,更二審判二人七年十月徒刑,最高法院將其中八罪發回,其餘罪行定讞。高雄高分院審結後,十八日上午針對其中八罪依罪證不足改判林亞莼無罪,藍俊良則依偽造文書罪判處九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曾任兩屆屏東縣議員的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莼遭控在議員任內,和其夫婿藍俊良涉虛設屏東縣屏東市希望工程服務協會等民間團體,藍俊良明知五個協會並未實際運作,卻仍以添購協會設備或舉辦活動名義偽造文書,再拿不實發票和議員建議補助箋,向屏東縣政府申請補助費用,七年來共連續詐領社團補助款達新台幣近千萬多元,二人涉貪污、偽造文書等二百多罪。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時藍俊良繳回近千萬元的不法所得,且在偵查中自白,因此二人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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