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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提震災重建特別條例 主計盼列普通預算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花蓮強震災後重建受關注,國民黨團提出震災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擬匡列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元,分三年協助災民啟動善後作業,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十八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希望能在普通預算容納。
立法院財政委會十八日處理民國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二預備金、審計部、主計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案。朱澤民列席,並備質詢。
藍委王鴻薇質詢,花蓮強震災後重建,應否編列特別預算。朱澤民說,如果金額小,編列特別預算是不是有必要,可以請立法院參考。
王鴻薇質詢朱澤民,針對在野立委擬推動預算法修正以避免特別預算浮編一事,包括她主張刪除預算法第八十三條第四款,前一陣子有很多側翼不斷汙名化,稱如果修法,花蓮震災就不能編列特別預算,她認為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對此,朱澤民回應,如果是震災有關,是可以用第三款;如果是因為地震要復原,就要回到第四款。他說,要看所做的事項是什麼,譬如前瞻基礎建設就是利用第四款。
根據預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了特別預算的情況。其中,第三款和第四款如下:第三款:當發生重大災變時,行政院可以在年度總預算之外,提出特別預算。這意味著在災難發生時,政府可以臨時調配資金以應對災害的需要。第四款:如果有不定期或數年一次的重大政治事件,行政院也可以提出特別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