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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立法 可望520前送立院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全球生技醫療領域發展迅速,衛福部推動再生醫療立法。衛福部長薛瑞元20日說,行政院日前審查後,再進行一些文字修正,並送行政院確認,5月20日前應可送進立法院。
為完善細胞治療法規,衛福部推動《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但立法院在上會期沒通過,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表態盼520前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19日審查衛福部提送新版本,薛瑞元說明新舊版本差異指出,新版規定執行再生醫療必須要經完整人體試驗,但「恩慈療法」及「特管辦法已經通過者」例外,同時把原先有爭議的「初步療效」從例外移除。
且在去年的草案中,醫療機構可開設生技公司,這次也從草案中移除。另外,非醫療機構執行或廣告再生醫療都會加重罰則,同時在新版中增加把其設備及製劑沒入。
薛瑞元表示,最後則是有關再生醫療廣告部分,原先採用「備查」制度,新版本改以「核准」制度,必須要核准後才可以推播;未經過核准的廣告會由地方政府裁處,中央跟地方政府在會有權責上的分工。
針對後續進度,他說,草案19日下午在行政院審查大致通過,只是還要再做一些文字修正,送行政院作最後確認,應該可以在5月20日前送進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