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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案明開庭辯論 7大法官掌生殺大權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目前台灣共有三十七名定讞待決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二十三日上午十時開庭言詞辯論,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等將到庭陳述意見、交互詰問,並邀請專家學者表達看法,討論死刑是否違憲等爭點。憲法法庭十五名大法官中,三人申請迴避;也指定六名專家學者及兩個機關團體,並有十七個「法庭之友」將就死刑議題提出專業意見及資料。
三十七名待決死囚全數聲請此次法規範憲法審查,主張死刑有違憲法保障的生存權、比例原則、平等原則;關係機關法務部預計將由檢察司長郭永發領軍出庭辯論。此外,大法官蔡烱燉曾審理死囚王鴻偉案、蔡彩貞曾參與死囚王柏英案、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辯護人,三人均迴避,本案審理大法官共十二人。
司法院指出,「法庭之友」與「專家意見陳述」根據憲法法庭規劃,死刑釋憲案當天上午十時開庭,先由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法務部代表開場陳述,隨後安排專家學者、鑑定機關及團體代表陳述意見。
接著進行交互詰問,由聲請人方詢問法務部、專家學者、鑑定機關及團體等,接著由法務部詢問聲請人、專家學者、鑑定機關及團體。下午二時三十分進行大法官詢答九十分鐘,最後由聲請人、法務部各進行十五分鐘的結辯。
憲法法庭已公告兩造爭點題綱,包括「作為法定刑之一種的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
爭點還包括死刑制度追求的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的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的效果,是否為憲法所許;如果認為死刑違憲,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
根據規定,經言詞辯論的案件,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三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兩個月。憲法法庭最快於七月下旬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