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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刺超商前女友30多刀 全案依殺人未遂判8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超商吳姓女店員遭違反保護令的余姓前男友持刀猛刺三十多刀,吳女送醫救治後脫險,高雄地方法院審酌余男犯後否認犯行,且余男僅因無法面對分手結果就下狠手,甚至基於不確定殺人故意持預先購買殺魚刀攻擊,即使對方哭喊放手揮手阻擋仍不罷手,且余男有前科紀錄,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八年,全案可上訴。

二十三歲超商女店員吳女與三十三歲余男曾經交往,但吳女不堪余男動手而提分手,不料余男竟開始騷擾求復合,女方只得聲請保護令自保;去年中,余男又因違反保護令接近女方上班地點,遭警方拘提到案聲押獲准,並於八月二十八日獲釋。不料,余男獲釋後預謀犯案,九月十三日凌晨持殺魚刀前往吳女在苓雅區新光路上班的超商,朝吳女猛刺三十多刀後逃逸,所幸吳女經送醫治療脫離險境,無生命危險。

高雄地方法院審酌余男犯後否認犯行,僅承認違反保護令輕罪,矢口否認殺人未遂犯行,企圖推卸責任,且於羈押期間仍持續寫信騷擾吳女及其家人,審酌吳女身體傷勢雖已恢復,但身心仍承受高度痛苦,且仍擔心被告執行完畢後是否還會對其不利等,以及余男曾因偽造文書、妨害自由及違反保護令等遭判刑,據此依殺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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