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依據一一二年國健署抽樣喬裝測試販賣菸品業者,基市業者被抽測「拒絕供應菸品予未滿二十歲者」,包含便利商店、雜貨店或檳榔攤等,為感謝這些業者能在第一線把關,基隆市衛生局張賢政局長特別於二十四日基隆市衛生局擴大局務會議上,公開表揚來來超商─基隆德和店及豐年商店等十七家績優業者。
國民健康署於一一二年八月至十月委託消基會至各縣市「喬裝測試」,本市販賣菸品商家有主動確認年齡並請出示證件,若未出示證件便直接拒絕販售菸品。
由於現今生活飲食豐盛,青少年身材狀似成年人,業者在販售菸品時,單從外觀辨識年齡實屬不易,因此,業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應要求消費者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
為維護青少年健康,基隆市衛生局會定期至販菸商家稽查並簽署宣導單,及不定期至販菸商家進行守候稽查,若發現違規販賣菸品予未滿二十歲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二十歲者」處一萬至二十五萬元罰款;一一二年查獲一件,一一三年一至四月查獲三件,皆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