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557萬 跨海洗錢逾9億 7人落網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刑事局電偵大隊追查四十五歲李姓男子為首的不法集團,利用貓池、DMT等設備向民眾詐騙;另也替菲律賓博奕網站洗錢,金額高達九億一千萬元;並假冒親友,及在境外門號大筆接收OTP簡訊。檢警蒐證後發動三波搜索,在台中、高雄等地分別逮獲李男等七人、陳男等兩個不法集團,檢方訊後命李男十五萬元交保;陳男因詐欺通緝,解送歸案。檢警統計,自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查獲為止,有二十六人遭詐、損失金額達五百五十七萬元。檢警指出,李男等人利用貓池、DMT等設備做第三方支付當斷點,替菲律賓博弈網站洗錢,金額高達九億一千四百九十萬元。檢警一至六月間分三波搜索,在台中、高雄等地逮獲李男等涉案七人,檢方命李男十五萬元交保,其餘六人分別以一萬至二萬元交保,陳男因詐欺通緝解送歸案。台中、高雄兩處機房共查扣USDT虛擬貨幣九萬一千八百七十三點八七三顆、市價達三百萬元,以及九組貓池設備、八台電腦、一百零二支手機、二千六百五十一張菲律賓門號卡,另勘查機房內代付系統平台的帳務資料及電腦內明確記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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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涉不當飲宴 前法官林奇福提國賠又吞敗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前法官林奇福對監察院指控其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一事,提起國賠訴訟要求賠償六百萬元。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林的訴求不成立,判決敗訴。林不服上訴,高院三十日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商人翁茂鍾間涉訟爭議,監察院一0九年對石木欽提出彈劾,並要求司法院進行徹查。一一0年間,司法院認定林奇福等六名法官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將案件移送監察院。監察院指出,在百利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期間,林奇福與翁茂鍾多次單獨會面,包括宴飲、溫泉行程及聚餐等,並多次接受贈送的襯衫與營養品,嚴重損害法官職務形象與司法信賴。監察院隨後對林奇福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處理。林奇福主張,監察院發布的調查報告及新聞稿內容不實,已對其名譽造成嚴重損害,提起國賠訴訟。北院認為,監察院的調查行為符合公共利益,且報告內容屬合理評論,判決林奇福敗訴。高院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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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性侵8少女 國中狼師判23年4月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彰化一名戴姓數學教師從二00三年到二0一五年十三年間,涉嫌對八名女學生摸胸部、私密處,甚至強制性交,彰化地院法官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四月。可上訴。檢方調查,戴男二00三至二0一五年間,在學校陶藝教室先以手隔衣服觸碰當時就讀國一的一名女學生胸部;之後又在同地點以幫忙矯正駝背姿勢為由,要求女學生拉開制服,再以手解開其制服鈕扣舔胸猥褻。另在溪湖居所,也以幫忙按摩、了解胸部發育狀況、數學考不好處罰等藉口,對六位國中女學生強制猥褻,並在其居所房間對另名女生強制性交。判決書指出,戴男為人師表,竟為圖滿足一己性慾,多次對犯下妨害性自主惡行,且始終否認犯行,計十九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四月。戴男為溪湖某國中明星老師,因有女學生於二0一七年舉發他的罪行,戴男遭判二年入獄服刑。由於傳聞戴男出獄後有意開補習班,曾遭受害的女學擔心他再禍害其他人,因此陸續爆料,溪湖鎮長何炳樺幫忙開記者會及找律師協助,判決出爐後,何炳樺特別PO文「正義始終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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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告白被拒割喉學姐 判5年半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高雄市某私立大學林姓男大生向盧姓學姐告白兩度遭拒,竟心生憤恨持美工刀在宿舍樓梯旁對盧女喉部割劃一刀,經盧女友人及時制止,林嫌才未再繼續攻擊;盧女被緊急送醫救治倖免於難。全案經一、二審,最高法院三十日駁回上訴,林男判刑五年六月確定。林男與盧姓學姐因參加學校社團活動相識,對盧女暗生情愫,一一一年五月四日晚間透過友人邀約盧女見面告白遭婉拒;次日零時林男再度邀約盧女外出告白,仍遭拒絕。林男心生憤恨,回宿舍取出美工刀折返,表達要送盧女回宿舍仍被拒絕。在盧女等人行經宿舍樓梯時,林男竟對其頸部揮割一刀;盧女受傷後試圖離開,林男上前要再度揮刀。幸盧女友人及時上前制止,倖免於難。此外,盧女對林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醫藥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合計三百八十萬餘元,高雄地院三月間裁定林男需賠償一百六十五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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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翁達瑞知識分子的敗類沈富雄無罪確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前立委沈富雄去年在網路政論節目中,指稱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是「知識分子的敗類」等語,遭陳時奮控告涉犯公然侮辱罪。一審台北地院認為,沈富雄的評論集中於公共政策及社會問題,並非針對個人進行貶損或羞辱,因此判決沈富雄無罪。陳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經審理,支持一審見解,三十日駁回上訴,沈富雄無罪確定。去年六月六日沈富雄在某網路政論節目中,對於性騷擾議題進行討論,並指責陳時奮為「知識分子的敗類」、「沒有廉恥」,引發陳時奮的不滿,認為沈富雄的發言已超越合理評論的範疇,提起公然侮辱罪訴訟。台北地院認為,沈富雄的言論雖然措辭強烈,但內容主要針對性騷擾及其他公共議題進行討論,不構成對陳時奮人格的侮辱。法院指出,沈富雄的評論集中於公共政策及社會問題,並非針對個人進行貶損或羞辱,判決沈富雄無罪。陳時奮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高等審查後支持一審見解,認為沈富雄的言論仍屬於公共討論的範疇,且並未超越合法評論的界限,駁回上訴,維持沈富雄無罪的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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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搶兩超商 精障男求減刑遭打槍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今年一月,林姓男子於酒後拿著菜刀先後前往東區兩處超商搶錢,然而第一次因打不開收銀機失敗,後至五百公尺外的另間超商行搶時,還沒來得及亮刀又遭店員當場制伏,警一分局接獲通報立即將林依法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林分別犯強盜未遂、恐嚇取財未遂,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據了解,林姓男子自小父母離異,高職畢業後就投入職場,先後在餐廳、汽車廠任職,也曾擔任少爺及直播小幫手,有酗酒及施用毒咖啡習慣,也有酒精使用障礙症及毒咖啡包使用障礙症,另還患有妄想型之思覺失調症。今年一月十七日凌晨,林因酒後施用藥物、心情不好,竟拿著裝有菜刀的提袋前往東區搶錢。案經台南地院審理,特函請嘉南療養院評估鑑定,惟經鑑定認林雖有相關精神障礙,但於作案時判斷力或衝動控制能力均未受影響,林於偵查、審理間均能回憶並描述犯案大致經過,也知道帶犯案工具、觀察現場狀況行動,清楚知悉所作所為及可能後果,具相當之意識與判斷辨明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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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新竹站女子摔落至軌道 幸高鐵訊號異常無列車進站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台灣高鐵新竹站卅日十一時廿二分因新竹站發生道岔訊號異常,造成部分車次延誤,直至十二時十六分排除異常狀況,全線恢復正常運轉。但就在這段無列車進站期間,一名廿歲林姓女子,突然頭暈摔至高鐵月台軌道上,民眾見狀立即協助將其抬至月台上。新竹縣消防局表示,十二時零二分接獲民眾通報,一名女子摔至高鐵月台軌道上,救護人員到達時傷者已被拉至月台上,高鐵站護理師協助使用長背板頸圈固定傷者,這名林姓女子摔落時,意識清楚、左肩疼痛、左手肘左膝挫傷,送往東元醫院就醫。這名女子摔至軌道上,恰巧高鐵訊號異常,完全無列車進站,可說是相當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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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私幼疑不當體罰 老師停職教育局介入調查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二十九日接獲民眾檢舉烏日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件,家長至烏日派出所報案。教育局三十日表示,市府於接獲檢舉後,隨即入園稽查,帶回七月二十六日監視畫面,要求園方即日起暫停行為人職務,三十日中午審查小組了解案情,如有違法行為將進一步介入調查,一定嚴懲與重罰。教育局指出,家長反映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有幼生疑被教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等情事,疑似遭教師不當對待;教育局接獲檢舉隨即入園稽查,三十日中午召開審查小組討論,如決議受理調查,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入園調查,一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為徹查此案,了解是否還有其他疑似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教育局要求園方提供十四日內監視影像,如調查行為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對幼兒有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依其情節輕重,裁罰六千至六十萬元以下罰緩,或管制一至四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連帶被裁罰六千至六萬元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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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捷運伸鹹豬手 判一年四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法務部調查局一名資深邱姓調查官在一一一年十二月間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時,趁車廂擁擠,涉嫌對先後站在身後的二名女子伸出鹹豬手觸摸私密處,台北院經審理後,二十九日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各判處有期八月徒刑,應執行有刑一年四月,全案可上訴。調查局二十九日表示,本局尊重司法判決及當事人訴訟權利。檢方調查,整起案件發生於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許,邱姓調查官在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時,利用車廂擁擠對站在他右後方的一名女乘客,伸出手觸摸女子私密處。該女乘客立即縮身往後,並試圖用手遮擋避免接觸,但邱仍持續其行為,直到該女乘客用皮包遮擋後,他才停止。隨後,列車行經龍山寺站往西門站行駛途中,邱男又針對另一名站在他後方的女乘客進行了類似的觸摸。該女乘客感到驚恐,迅速移至另一個車門躲避。第一位受害人目睹了整個事件,並與第二位受害人確認遭遇了相似的侵擾,兩人隨即向站務人員求助並報警。檢察官調查過程中,邱姓調查官否認所有指控,聲稱自己在滑手機,沒有進行不當觸摸。然而,檢方指出,兩名受害人雖然互不認識,但都一致指認邱為加害者,且描述的經過一致,台北地檢署依二個強制猥褻罪起訴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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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煒軒遇襲 主嫌判1年半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今年一月間遭遇「假車禍」,被對方噴辣椒水、持甩棍毆打、逼下跪並向某立委道歉,檢警循線逮捕涉案四嫌,郭姓主嫌供稱,林煒軒害他議長選舉賭博輸錢,因此教唆他人行凶。嘉義地院審理後,郭男被依犯傷害罪判刑一年六月,其他三人則被判刑五月至十月。全案可上訴。起訴書中指出。林煒軒今年一月二十八日與助理跑行程,座車在嘉義市世賢路地下道時遭製造假車禍追撞,林煒軒與助理下車時遭吳男及楊男噴辣椒水、持甩棍毆打。林也曾於去年十一月間在市議會會館附近,遭江男以相同假車禍手法造成傷害;林煒軒當時以為是江男駕駛不慎造成,並未提告。經檢警調查,兩次假車禍情況,幕後均與郭男有關聯,江男是受郭男指使教訓林煒軒,後來郭男認為江男教訓林煒軒的力道不夠,又聯繫目前在逃林男(已發布通緝)從北部找缺錢的吳男、楊男南下當打手。嘉義地方法院表示,郭男、江男、吳男均坦承犯行,被告楊男則否認;郭男竟於江男傷害林煒軒後,又再次要吳男、楊男等人傷害林煒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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