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蓮羊舍起火 燒死80隻羊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阿蓮區一處養羊牧場八日凌晨零時三十五分許突傳火警,羊舍內的羊因火勢逼近,急得發出「咩咩」叫聲,警消出動四車二十一人馳援,現場有牧草、羊隻還有農具,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消防員只從火場救出六隻羊,其他約八十隻羊全葬身火海成「烤全羊」業者損失不小。湖內警察分局表示,後續將請環保單位協助處理。 位於高雄市阿蓮區復安里的一處養羊牧場,八日凌晨零時三十五分許突然發生火警,由於羊舍堆放牧草和農具等易燃物品,火勢猛烈,所幸現場無人受傷,消防人員只救出六隻羊,火勢於五十分鐘後撲滅,但羊舍裡約八十隻的羊幾乎都成了烤全羊,潘姓場主人表示,七日晚間為修復農場破損的欄杆曾使用電焊,不知是否和火警有關。消防局表示,詳細起火原因尚待火調科調查。湖內警察分局表示,葬身火海的八十隻的羊,後續將請環保單位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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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喝花酒 前水保局官員撤職確定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前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課長林勇州等五名公務員被控辦理標案時喝花酒、接受性招待或收受賄款。懲戒法院判決五人撤職,並停止任用一至五年。林勇州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農委會(已改制農業部)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前秘書楊燕山、前治理課長兼正工程司林勇州、前治理課副工程司許朝欽、前治理課助理工程員許瑞麟及前保育推廣課工程員王建忠,於一0八年三月至一0九年六月間,辦理水保局「一0八年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等細部工程。 判決指出,楊燕山等五人被控於辦理標案期間接受廠商招待有女陪侍、提供傳播妹陪侍的邀宴,楊燕山另涉嫌接受業者性招待五次,讓業者得以在工程驗收順利通過。 林勇州並在辦理標案時,涉嫌接受廠商賄賂,另外,楊燕山、許朝欽及許瑞麟被控接受廠商酒店及住宿招待,還詐領差旅費。 刑事部分,法院判處楊燕山二年十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林勇州九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許朝欽二年、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三年並向公庫支付四十萬元;許瑞麟一年十一月、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二年並向公庫支付二十五萬元;王建忠一年十月、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二年並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確定。 懲戒法院一審判決楊燕山撤職並停止任用四年;林勇州撤職,並停止任用五年;許朝欽、許瑞麟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王建忠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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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藝人康凱涉傷害恐嚇案 判刑2月、拘役50日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也是資深藝人的康凱(本名陳桓浩)涉在交接過程中,對工會劉姓員工施以暴力行為並以言語威脅生命安全,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刑三月、依恐嚇罪判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康凱認為一審量刑過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原判量刑適當,在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法院指出,案件起因於陳桓浩與受害人劉姓職員,因物品歸屬爭議,在中華演藝總工會辦公室內發生激烈口角。陳隨即動手掐住劉男脖子,並以揮拳、腳踢及推撞等方式施暴,導致劉男頭部、頸部、下背及大腿等部位出現多處挫傷。受害人在案發後前往醫院就診,診斷結果與事發經過、證人證詞一致,法院認定傷害事實明確,對陳的辯稱不採信。 此外,陳桓浩在案發後透過通訊軟體與劉男通話,表示「我找人去弄你很簡單」,致使劉男心生畏懼。法院認定,該言語已構成刑法第三0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陳辯稱僅屬「氣話」,但法院認為無從採信。法官表示,恐嚇罪重在使人感到畏懼,毋須實際施害,陳的言詞屬推託無法免責。 陳桓浩上訴主張集中於質疑劉男未立即提告即失真實性,及認為一審量刑過重。法院指出,提告時間延後或因多方因素,不能因此否定受害事實。另檢察官針對妨害名譽部分作出的不起訴處分,亦不影響法院認定傷害事實。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訴理由均屬無根據的指摘,原判量刑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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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定古蹟刑務所演武場、浴場 女子闖入亂噴紅漆判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三歲陳姓女子不明原因跑到台中市定古蹟台中刑務所演武場、台中刑務所浴場內,拿紅色油漆朝多處台座、牆壁亂噴塗鴉,被現場管理單位發現報警;台中地院審酌,噴漆顏料和接觸面緊密黏著,使古蹟歷史遭貶抑,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判陳女六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陳女今年六月十七日晚上八時多,拿紅色油漆灌跑到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朝台座、浴場牆壁,及展覽處的廁所及牆面等噴灑紅漆塗鴉,導致古蹟外觀受有汙損,經現場籌備處專業助理員發現報警。檢方訊時,陳女均坦承不諱,有監視器畫面、現場採證照可佐,檢方偵結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之一部或其附屬設施罪嫌起訴她。 台中地院查,刑務所演武場、浴場都經台中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而陳女汙損部分,尚可雇工清潔,雖未達不堪用程度沒有改變古蹟完整性,認為陳女噴漆行為,以使顏料與接觸地方緊密黏著,而使古蹟歷史、文化或藝術價值遭貶抑,甚至可能在修復過程減損原本材質。 法官審酌,陳女恣意破壞古蹟之一部及其附屬設施,使其表彰的歷史、文化及藝術價值遭到貶抑,且陳犯後沒有和文化部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和解,所為不可取,依毀損古蹟之一部及其附屬設施罪判她六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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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遭痛毆被逼用生殖器當鍋鏟 熱鍋替荷包蛋翻面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七歲林姓男子懷疑一名男姓友人在網路上性騷擾他老婆,約對方出面談判時痛毆他一頓,還逼男子脫褲自慰拍照,甚至命他把生殖器當成鍋鏟,在熱鍋上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台中地院審酌,林最終坦承並已和解賠償,依妨害性隱私判他五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懷疑男子在臉書上對他妻子性騷擾,透過劉姓友人約對方出面處理,男子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凌晨一時多搭劉的車到林男住處時,林一言不合就朝男子痛毆頭、臉一頓,釀對方嘴唇、頭皮撕裂傷,林男不罷休,又逼男子脫掉褲子自慰,甚至叫他把生殖器當成鍋鏟,將熱鍋上煎熟的荷包蛋翻面,自己則在一旁拿手機拍下男子自慰影像。 檢方訊時,林男僅坦承和男子拉扯、拍攝自慰照片,但辯稱沒有強逼他,也沒有要他用生殖器將煎熟的蛋翻面等語;但被害男子指證歷歷,也提出相關驗傷報告,並有林男拍他自慰照等證據,認定林男同時犯強制、妨害性隱私,二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妨害性隱私罪嫌起訴林,至於傷害部分男子未提告。 台中地院審酌,林男不思理性解決紛爭,僅因細故就強暴、脅迫男子拍性影像,考量林最終坦承,雙方已經和解賠償完畢等一切情狀,依以強暴、脅迫方式使他人自行攝錄性影像罪,判林男有期徒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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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大樓住戶天花板滲漏水 修繕責任歸屬

安南區李小姐問:我家住在社區大樓裡面,前陣子大雨之後,開始從天花板出現滲漏水的問題,我懷疑可能是因為大樓外牆瓷磚剝落所導致,所以把這件事情通報到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卻說住戶應該自行維修漏水,一直拖延不處理。請問,我可以告管委會要求他們修繕嗎? 答:按「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二項、第十二條分別定有明文。 關於讀者李小姐詢及公寓大廈漏水修繕責任之疑義,首需釐清漏水原因為何,及需修繕部分係屬專有部分、約定專有部分或共有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如李小姐委請專業人士確認漏水確係因大樓外牆或公共管線等共用部分損壞所致,則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無特別規定時,該等修繕費用依前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即應由管理委員會為之,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如係因專有部分(例如該戶之私管等)或專有部分之共同壁或樓地板內管線所致滲漏水,則依該條例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等規定,分別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自行支出或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作者∕劉芝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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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側錄性愛片騷擾前女友 二審加碼重判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趙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期間,未經女方同意偷拍二人性愛影像,女友發現後憤而提告,台南地院一審依法判處拘役五十日。全案上訴二審,檢方偵查中趙男不斷騷擾前女友要求撤告,女方為躲避趙男騷擾甚至離職、搬家,身心飽受煎熬。台南地院二審合議庭鑑此撤銷改判有期徒刑三月。 一一一年間,趙男於住處房間內利用手機竊錄與女友性行為過程,翌日女方發現趙男手機內影像憤而提告。一審經簡易庭審理,認趙在審理時坦承犯行,表示悔意,態度尚佳,判處拘役五十日、易科罰金五萬元。 檢方不服上訴,指出趙於偵查中不斷否認犯行,偵查期間數次與女方聯繫,要求女方回應,儘管檢察官已告知趙男勿再與女方接觸,趙仍不顧約制,以電話、通訊軟體方式騷擾女方,甚至透過周遭親友聯繫,無疑造成二度傷害。 檢方也提出女方因擔心趙男前往其住所、工作場所報復,不僅因此離職、日常生活也深受影響,身心幾近崩潰,趙男行為嚴重影響告訴人生活及工作,認趙於犯後並未真心悔改,直到審理中自知難逃法網才坦承犯行。 案經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趙男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判決未審酌此量刑基礎,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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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柯當選未完成出錢 2人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導 盧姓男子被控以總統選舉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擔任莊家與陳姓男子對賭,陳男下注十五萬元,若候選人柯文哲當選可獲三點八倍金額。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是否有達成對賭合意仍有存疑,判決無罪。 盧姓男子去年九月間以總統選舉的開票結果為賭博標的,利用手機網際網路連結通訊軟體Telegram擔任莊家,與陳姓男子對賭。陳男下注十五萬元賭柯文哲當選,開票結果若柯文哲確實當選,陳男可獲得三點八倍金額,反之十五萬元全歸盧男所有。 兩人遭警方查獲送辦,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涉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受理後,依職權改依通常程序審理。 盧姓男子坦承,陳姓男子透過Telegram委請幫忙向賭博網站下注簽賭,但因自己想和陳男對賭,沒有上網找選舉賭盤下注,且陳男也未拿出賭金,認為雙方只是講講而己。陳男則稱,雙方還沒有談到如何交錢就被警察盤查,後續不了了之,沒有下注。 法官認為,雙方是否有達成對賭的合意尚有存疑,且未見檢察官進一步查證盧姓男子是否經營賭博場所,或賭博相關網站、社群或群組,無從說服法院形成被告有罪的心證,判決盧男和陳姓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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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鎖定IG、Threads 廣告行騙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依據打詐儀錶板統計,十一月受理詐騙案共一點八萬餘件、總財損一百二十六點七億餘元,以假投資詐騙為主。刑事局七日表示,詐騙集團過去把臉書等當成管道,近期鎖定Instagram和Threads投放詐騙廣告,如提到打工兼職、輕鬆投資賺錢等,研判要誘騙年輕族群,已有民眾上當。 警方發現,詐騙集團過去在臉書、YouTube投放大量假扮名人投資詐騙廣告,近期鎖定年輕族群較常用的Instagram(IG)及Threads(脆)當平台。二十多歲陳姓女子九月底在Threads發現兼職貼文,對方稱可輕鬆斜槓兼職等語,主動私訊詢問並加入對方LINE當好友。 對方向陳姓女子供稱工作內容簡單,只要透過特定投資網站操作股票漲跌,陳女原本懷疑是詐騙,收到報酬一千元才放下戒心,後續被要求加入討論工作內容的LINE群組,詐騙集團還稱此群組有設保護個資設施。 警方表示,群組內的網友不斷張貼投資專案的訊息,還提及投入資金後就可提高分潤,並張貼成功獲利的資訊,陳女向銀行借款五十萬元再加上自身存款,購買等同約六十萬元的泰達幣,並交付給對方操作。 警方說,陳姓女子得知獲利約八百五十五萬元,要求對方出金;但對方卻供稱要先向金管會申請,後續又依要求增加其他費用,陳女才發現遭騙報警。 刑事局表示,假投資詐騙常在網路投放廣告,近期以社群網站的貼文為主,民眾遇詐騙可撥一一0或一六五反詐騙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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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指張淑娟遭判刑 蔡玉真另涉偽證

本報綜合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被控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緋聞,台北地院判兩人各一年半徒刑。法官發函指蔡玉真在法庭轉證人時證詞不實涉刑責,請檢察官另行偵辦,北檢受理將分案偵辦。 周玉蔻、蔡玉真於一一一年九月間指稱張淑娟為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提告後,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兩人,台北地院各判一年半徒刑。 被告蔡玉真於本件審理時經轉為證人後,法官告知偽證的罪責並請她具結;也有明確告知她,《刑事訴訟法》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 但蔡玉真具結證稱,酒店戴姓女員工於一一0年四月十八日於某餐廳有表示「晶華酒店緋聞案事件那天張淑娟有打電話跟我訂房間」、經詢問「到底是誰跟妳訂的房間」後,戴女表示「就張淑娟,我高中同學」等語。 判決指出,蔡女就其與周玉蔻是否涉犯本件罪行的重要關係事項,涉虛偽不實證述,是否涉有偽證罪嫌,法官依職權告發,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此外,被害人張淑娟的委任律師吳漢成於案件辯論庭時主張,戴女於法庭作證時,強調飯店業者要保護住房客人隱私,所以不會去探尋住房的人員,合乎經驗法則,也是社會眾所周知的事實,但蔡玉真在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作證內容有偽證嫌疑,建請法官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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