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路假稱賣減肥針詐財換金飾 被判一年一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游姓男子缺錢買金飾,先取得珠寶店的匯款帳號,再在網路刊登販賣減肥針的假訊息,一名女子誤信下標購買,游再提供珠寶店的帳號給該女匯入二萬五千四百元,游再到珠寶店取得二枚純金戒指。該女因遲未收到減肥針,發現受騙報警。彰化地院審結,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一年一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游男因缺錢購買黃金飾品,且知悉其並無減肥針可供販售,竟先於一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加入一家珠寶店的LINE官方帳號,並以LINE聯繫佯稱已線上挑選好尾戒及手鍊等金飾,欲匯款購買,屆時再前往該店取貨,致珠寶店陷於錯誤,而將該店的匯款帳號提供給游男。游男乃於一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在網站刊登販賣減肥針之不實訊息。適有一名女子信以為真,陷於錯誤而下標購買,游男再提供珠寶店帳號給該女,指示匯款至該帳戶支付價金。該女乃匯了二萬五千四百元至該帳戶。嗣游男前往珠寶店,佯稱不喜歡之前在線上挑選的尾戒及手鍊,欲更換成二枚純金戒指,珠寶店老闆誤以為二萬五千四元係游購買黃金飾品合法匯入的款項,乃同意其要求,而當場交付二枚純金戒指,並將其中之差價款項九千多元退回給游。其後因該女遲未收到向游購買的減肥針,又遭游置之不理,發現受騙而報警處理,經警循線查獲。法院審酌被告正值青年,卻不思以己力循正當合法途徑獲取所需,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即詐欺被害人、告訴人,破壞社會交易機能,欠缺法治及尊重他人財產權等觀念,所為殊不足取。併斟酌其坦承犯行,惟尚未能與被害人、告訴人達成和解等情,量處一年一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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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裸照威脅女友並要求打分手炮 男子被判4月徒刑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男子不滿女友要分手,傳送裸照威脅女友出面談判,並要求打「分手炮」,被害人嚇得報警抓人,手機截圖成了鐵證;屏東地院依強制未遂罪判處男子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這名孔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去年六月間以手機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雙方交往期間拍下的裸照給女友,威脅被害人若不出面談判,將散播裸照,要讓被害人身敗名裂;孔男還向女友說,若與他打「分手炮」,他就會當場刪除裸照,被害人心生恐懼,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到孔男,查扣孔男手機,所幸被害人的裸照並未外流,檢方偵辦後,依強制罪起訴孔男;屏東地院認為孔男坦承犯行,犯後並尋求與被害人和解,依強制未遂罪將他判處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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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狼師摸女童胸辯搔癢 被判3年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翁姓男子經營家教班卻趁單獨對一名十一歲女童授課時伸狼爪,用身體靠近還伸進衣服摸胸,犯後辯稱上課難免有些肢體接觸、只是搔癢,主張自己無罪,女童爸爸更是氣到痛罵他是禽獸;台中地院不採信翁辯詞,直言他殘害國家幼苗、惡性匪淺,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八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翁男去年一月七日晚對女童授課時,趁著教室內僅有對方一名學生,上課上到一半就伸鹹豬手摸她腰部,身體又逐漸靠近,不顧女童刻意移動身體背對,繼續摸她胸部猥褻,後來經女童掙扎才停手,女童媽媽來接她下課時,見女童神色有異回家關心詢問,女童這才說出上課時遭翁男亂摸,家長事後也電話質問翁,並陪著女兒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翁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正常上課「難免會有一些肢體上的接觸」,還說平常上課也是這個樣子,沒有伸手進去她衣服裡面、沒摸胸部。台中地院認為,女童前後證詞一致,媽媽也證稱女兒平常下課都會在車上開心分享等下想吃什麼,當天卻沈默、不講話臉色怪怪的,回家才訴說遇害,且和翁男對話錄音中,翁也坦承有摸胸並向家長道歉,女童爸爸也忍不住痛罵翁男是禽獸,不採信翁辯詞。法院審酌,翁身為家教老師,女童原可期待受保護,翁卻為滿足性慾不顧女童年幼猥褻,痛斥他摧殘國家幼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惡性匪淺,犯後否認狡辯無悔意,至今沒有和解,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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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醉狂撥294通110 挨罰1萬元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林姓男子常酒醉就亂打一一0報案電話,警方多次到場他行為脫序、拒絕提供報案證據,被警方開立勸導告誡通知也不理,持續亂打電話占線,經統計去年、今年一共打了二百九十四通,法院以他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勸阻不聽,裁罰他一萬元罰鍰,可抗告。警方查,林男今年三月四日疑似酒醉,在家連續撥打一一0報案電話多達十三通,警方到場時林又酒醉行為脫序,警方隔天再次到林住處確認,並要求他提供報案內容相關證據也被拒絕。經警方統計,林男除了五月四日撥打十三通報案電話,去年整年度更是撥打高達二百八十一通,且均查無報案事證,警方去年九月十一日也已經製發勸導告誡通知單給他,但林仍屢勸不聽繼續亂打電話佔線,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裁罰。台中地院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法院根據台中和平警分局、台中市警局勤務中心受理一一0報案紀錄統計等,確認林男一年多來無故撥打報案電話多達二百九十四通,經勸阻不聽,裁定罰他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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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聯合監警稽查違法白牌車

市府聯合監警稽查違法白牌車。(記者徐義雄攝)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十日聯合警察局及監理所取締非法營業的白牌車,交通局統計,自一一0年至今累計已舉發二十六件,每件各處以十萬元罰鍰,乘客勿透過LINE群組等網路平台搭乘非法營業白牌車,避免消費糾紛與安全疑慮。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自用車車主私下成立或加入叫車群組攬客,違反《公路法》影響乘客權益,依規定自用車輛不得載客營運,若違法經營收費,依《公路法》處十萬元以上、二五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駕照後未滿兩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民眾有搭車需求,不論是一般黃色計程車或多元化計程車都可從車牌辨識,車牌若是白底紅字即為合法營業計程車,合法業者受政府監督。乘客如果誤搭或發現非法營業的白牌車?交通局表示,民眾可透過一九九九市民專線或市政信箱提供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或檢附照片等相關證據進行檢舉,如查獲屬實將依規裁處。民眾若透過LINE群組叫車搭乘白牌車,增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消費糾紛風險,遇到消費糾紛時,難以獲得合法保障,搭乘風險代價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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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案 檢求重刑罰12億

記者蔣謙正、陸瓊娟∕高雄報導津棧公司出售含蘇丹紅辣椒粉等產品違食安法案,高雄地檢署起訴實際負責人李彥廷等六人及相關的六間公司,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三千九百九十四萬元,建請法官對相關公司共罰十二億元並從重量刑。收押中的李彥廷移審法院後傍晚裁定兩百萬元交保,李在親友籌足保金後獲釋。雄檢九日指出,檢察官審酌李彥廷身兼多間公司實際負責人,且公司為國內辣椒粉、冬菜等食品大宗上游供應商,但卻罔顧其應有社會責任、消費大眾身體健康,且還換櫃改標、更換送檢樣本等,據此建請高雄地方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並科以李彥廷名下六間公司各二億元罰金、共計十二億元。檢方調查,李彥廷(四十七歲)為八家公司實際負責人,並同時擔任中國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由中國公司進口原料到台灣加工;李彥廷與吳姓前妻胞姊進口中國辣椒粉時遭驗出蘇丹色素三號,貨櫃退運後二人將辣椒粉改裝到不同貨櫃內,再以其他公司名義申報入關,並將摻有蘇丹色素的辣椒粉賣給國內下游廠商。檢方指出,李彥廷等人陸續將青辣粉、辣椒粉出售給下游廠商小磨坊公司、松井公司,並被驗出蘇丹紅退貨後,不僅未將同批號食品銷毀,反而轉知員工賣給另一家下游廠商。檢調並查出,李彥廷等人除在報關時改標製造廠規避邊境檢查,還挑選沒摻有蘇丹紅辣椒粉香料樣品送檢,以取得合格報告,甚至若有下游廠商自行採樣送檢,李彥廷還會指示員工更換樣品,統計至今年二月底以此手法共銷售九萬九千五百五十八公斤相關商品,總銷售額破千萬元。李彥廷並自民國一一0年三月起以集團釜山公司名義進口中國製造冬菜,並改標假冒為台灣高麗菜製作的產品,再出貨至實體店家或於「牛王」平台及「初衣食伍公司」電商平台網頁上行銷;甚至詐騙知名美食節目主持人詹姆士公司,對其銷售中國進口加工生產的香麻辣粉牟利千萬。全案爆發後,李彥廷為掩飾犯罪所得,還指示吳姓前妻與公司員工提領新台幣二八三一萬多元藏匿,目前檢調除從吳姓前妻住處天花板扣得約二一六0萬元、李彥廷交付律師的二百萬元外,其餘款項均下落不明。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查扣李彥廷名下財產共一億三千四百八十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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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美鈔換走33萬 警溯源破黑幫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五十九歲陳姓婦人持有舊版偽造百元美鈔,涉嫌教唆七十五歲友人李姓婦人先持零星張數,前往銀行兌換新台幣,以測試行員能否辨識出為假鈔,待兌換成功再換家銀行,後續再以相同模式犯案,三個月共計換美鈔七次,得手新台幣三十三萬餘元,受害銀行直至向美國換鈔才發現被騙,刑事局經追查,發現陳婦與天道盟太陽會范姓分會長等人有來往,日前逮捕范姓分會長、手下等七人及陳姓、李姓婦人。由於,陳、李二人兌換的偽美鈔是舊版美鈔,且能通過驗鈔機,所以均未被行員發現。但當本國受害銀行把這些美鈔售回美國後,卻遭美國銀行鑑定為偽造美鈔,立即通知我國銀行,銀行才驚覺詐騙,遂整理相關資料向警方報案。刑事局經深入追查,發現全案疑有幫派及毒品人口涉入,經跟監數月後,確定陳姓婦人與天道盟太陽會范姓分會長等人有來往,日前見時機成熟,展開搜索、拘提行動,逮捕天道盟太陽會龍潭分范姓分會長及手下共七人以及陳姓、李姓婦人等共九人。警方雖未查獲范嫌和陳婦有何假美鈔的交易證據,卻在范嫌處所查扣現金六十六萬四千元、安非他命十包、海洛因三包、愷他命三包、改造手槍一把、子彈五顆、手機九支、存摺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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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打點滴癱瘓 澎湖三總1551萬賠定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一名汪姓女大生於十四年前感冒前往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診,因醫護人員未間隔四十八小時就混用第三代抗生素以及葡萄糖酸鈣,結果導致她癱瘓,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家屬興訟求償,最高法院日前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判決,認定護醫均有過失,判決醫生、護士、院方須連帶賠新台幣一千五百五十一萬餘元定讞。全安緣於汪姓女大生在民國九十七年五月間因感冒前往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當時由周姓醫師診斷汪女患急性腎炎,需要住院治療,住院期間,由鮑姓護士根據醫師的指示給藥。但醫師和護士因未間隔四十八小時,便在汪女的點滴藥袋中施打第三代抗生素及注射葡萄糖酸鈣,導致汪女在這兩種藥物混合使用下,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等現象,經急救後仍昏迷不醒,最終造成汪女癱瘓,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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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割喉案 乾兄妹殺人罪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去年底新北市某國中楊姓男生與林姓學妹因細故發生爭執後,卻遭林女的郭姓乾哥持刀割喉慘死,二名涉案少年隨後被移送少年法庭調查,今年四月間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向少年法庭聲押二人獲准,全案在九日偵結,檢察官依殺人罪嫌起訴二人。去年耶誕節當天,林女在午休時間到被害人班上人,並用力甩門。對此,被害人出言制止,引發林女不滿,林女將事情告訴她的「乾哥」郭男。郭男認為被害人的行為是不給他面子,於是帶著彈簧刀狂刺楊男的頸部、胸部和背部,造成楊男雖緊急送醫搶救,但仍因傷重於隔天去世。行凶與教唆的郭男及林女隨後被捕並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過程中,考慮到兩名少年涉嫌的罪行嚴重及其犯案時均已滿十四歲,因此選擇將案件轉交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在訊問過後,根據少年法庭的判決,聲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九日偵結公告,將涉案二人都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新北地檢表示,基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檢方不會提供涉案少年及少女起訴書,也不會對案情做出任何說明,僅能證實二人是被依涉犯五年以上重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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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投資柬埔寨不動產詐全台7000人 台灣房巢遭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台灣首家P二P網路借貸平台旭新公司涉嫌吸金七十三億元,台中地檢署去年九月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中檢搜索旭新時,又發現旭新陳姓負責人、應姓股東另成立台灣房巢公司,以不實柬埔寨不動產債權為標的,向民眾非法吸金逾九十七億元,全台七千多人上當,檢警偵辦後逮捕應男等十四人,中檢九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台中地檢署指出,全案由檢察官指揮,先前偵辦旭新科技公司四十七歲陳姓負責人違反銀行法案件,另案扣得房巢公司投資方案、契約書,深入追查發現房巢四十四歲應姓負責人一0五年十二月起在台北、台南及高雄等地,利用YOUTUBE等網路平台舉辦投資說明會。檢方查出,應男與陳男等人於房巢公司所推出柬埔寨不動產債權商品,書面合約上賣家均為同夥李男、陳男所成立使用的人頭公司,實際上並無興建或販賣不動產供人投資,竟對外打出「投資人可按季支領權利金或租金」、「期滿可取得賣方行使買回權時需加計投資金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四十之報酬」宣傳。檢方統計,應男等人一共對外推出十一種柬埔寨不動產投資方案,自一0五年十二月至一一三年二月間,一共招攬全台超過七千名投資客,九年多來吸金高達九十七億八千二百一十七萬元。中檢去年七月十一日指揮調查局、警方搜索旭新公司後,今年四月二日再赴台灣房巢公司搜索,現場扣得相關不動產合約、投資人資料、日記帳等證物,複訊後將應男、陳男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同步查扣應男八百三十二萬元房產、九萬元美金。檢方訊時,應男否認詐欺、違反銀行法,辯稱公司銷售不動產方案都有「附買回權期間」,屆滿時賣方可選擇是否買回不動產,若要買回,則依市價計算,買回權執行與否,都由賣方決定,並沒有保證買回。檢方全案偵辦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應男、陳男等二人獲法院裁准,昨日依法將應男等十四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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