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52醫事人員 接種流感疫苗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流感疫苗已正式開打,台南市三萬一千多名執登醫事人員,現已有一萬九千多人完成接種,完成率六成五二,衛生局說,流感每年在全球造成廿五至五十萬人死亡,,醫事人員接種疫苗不僅能保能自我保護,還能阻止病毒傳播,降低患者及其他脆弱人群的感染風險,建議所有醫事人員應接種流感疫苗。衛生局指出,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及國外專家學者也提出支持醫事人員全面接種流感疫苗的七大原因:包括:一、可減少疾病的擴散與併發症風險。二、可降低醫事人員將病毒傳播給患者的風險,尤其是老年人、免疫力低者及重症患者。三、可減少醫事人員因感染而請病假天數,讓醫護人員穩定服務患者,減少工作場所人力不足。四、美國CDC已將醫事人員接種流感疫苗列為醫療準則。五、全面接種方能提高疫苗覆蓋率。六、醫事人員有責任保護脆弱患者免受傳染病的侵襲。七、醫療機構應帶頭率先推動,採取措施以保障患者及醫療工作者的安全,亦是保護公眾健康的最佳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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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 新北院裁限制出境並施監控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賭博及地下匯兌,並在案發逃亡海外,直至一一二年八月才被檢調從泰國押解返台歸案,後續郭哲敏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延押至今,因羈押期將屆,新北地院日前再開庭裁定將郭哲敏以五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施以電子監控以確保案件審理。郭哲敏的親信張旭昇也被裁定交保五百萬元,並施以同樣限制措施。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經審理,考量郭哲敏及張旭昇的涉案情節、身份背景及資力等因素,認為郭哲敏身為全案主嫌,犯罪嫌疑重大,加上他曾長期滯留國外,顯示其具有相當資產,並且有逃亡的風險。至於張旭昇則在案發後有長期逃亡的紀錄,法院也認為他同樣存在潛逃的危險。若兩人如能提供適當數額的保證金,便可作為心理約束,無需繼續羈押。但合議庭考量到現今司法實務的經驗,對於高額交保金仍有逃脫的風險,因此決定對郭哲敏及張旭昇施以電子監控,合議庭指出,我國四面環海,存在透過偷渡出境潛逃的可能性,這樣的情形增加了案件審理的難度,因此必須加強對被告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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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正見義勇為 終身免費搭乘

記者王誌成、孫曜樟、蔡琇惠、吳瀛洲∕雙北報導北捷板南線車廂再傳隨機砍人案件,所幸現場有英勇旅客和警方迅速介入,成功將嫌犯制服,避免傷亡擴大。台北市長蔣萬安九日宣布,對於率先英勇奪刀制服犯嫌的台北市警局警務正薛先得給予終身免費搭乘捷運;至於其他協助乘客,北捷也將給予相應禮遇。台北捷運公司譴責板南線旅客暴力違法事件,並感謝見義勇為的熱心旅客,將致贈見義勇為的薛先得終身免費搭乘優惠;另針對英勇協助的旅客,分別提供十年及四年免費搭乘優惠,並對傷者持續慰問及提供必要法律協助。北捷表示,對於行凶者,將依照《大捷法》就行為人造成營運延誤、造成旅客受傷等結果從重處罰;並將對行為人就營業損失進行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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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傷女高鐵站外持剪自傷

本報綜合報導北捷板南線發生旅客遭人持美工刀攻擊事件,高鐵左營站八日也有一名女性民眾因感情因素情緒失控,在站外廣場持剪刀咆哮自傷,警方到場安撫情緒將女子送醫。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指出,一名女子當天晚間六時許被民眾發現在高鐵左營站外廣場,三號出口一樓樓梯處持剪刀自傷,鐵警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警方調查,這名三十三歲女子因感情因素無法排解負面情緒自傷,警方到場初步安撫情緒,並伺機控制現場取下剪刀,確保民眾及往來旅客身心安全,現場也有高鐵人員共同在場協助救護,救護人員到場評估後,將女子送醫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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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助理費119萬 張秉鈞二審仍緩刑

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秉鈞涉詐領助理費一百一十九萬餘元,一審依貪汙罪判處一年十一月徒刑,另涉《政治獻金法》處可易科罰金刑四月,均宣告緩刑。高院二審日前維持原判,可上訴。張秉鈞當選基隆市第十九屆議員,與父親、前基隆市議員張錦煌及母親陳瓊茹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等,共計一百一十九萬二千零八十九元。此外,張錦煌自民國九十八年七月至一0七年十二月擔任議員期間,涉與陳瓊茹聯手,以吳姓臭豆腐攤販、陳姓男子為人頭詐領助理費,共計九百六十二萬五千八百九十五元。另一方面,去年三月二十四日張秉鈞登記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初選,未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專戶,涉嫌收受張錦煌從游姓支持者收到的政治獻金一百萬元。張錦煌被判處兩年徒刑,緩刑五年,判決確定後一年內須向公庫支付一百萬元;陳瓊茹被判刑一年十一月,緩刑五年,判決確定後一年內須向公庫支付六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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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西重劃案 4人偽證認罪判4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台南市佃西重劃案被控收賄的前議長郭信良、里長高進見被重判後,台南地院審結同案四名作偽證的男子,各判四個月,由於他們都坦承認罪,法官給予三名無前科的被告緩刑自新,另一名被告因有毒品前科,不能緩刑。高進見涉入佃西重劃案,明知自己未合資預購佃西重劃區抵費地,為了掩飾從開發商取得的一千三百萬元賄款流向,找了高、黃、郭及黃姓四名友人,製作不實簽約書,記載五人有集資買地及收受所分配和解金從一百五十萬元至七百萬元不等,並全部署名簽收。高進見要求黃等四人將來接受檢調機關調查時,必須表示有集資買地及收受所分配和解金。事後,檢察官偵辦此案,以證人身分傳高進見的四名友人具結作證時,黃等人四人竟然均具結而分別虛偽證述:「我與高進見一起投資土地,有拿到高進見交付的和解金」,最後被發現,黃等四人皆以偽證罪起訴,高進見則多加一條教唆偽證罪。法官認為,黃等四人於在檢察官偵查階段即全部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均判四個月,考量其中三人均無犯罪紀錄,都緩刑兩年,並向公庫支付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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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行車糾紛應冷靜處理 勿意氣用事

東區陳先生問:我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一輛汽車在我後方按喇叭想要超車,但是當時我的車行方向只有一個車道,車多壅塞,而且我的前方不遠處就有一輛汽車,我沒有什麼閃避的空間,就沒有搭理後方的車輛。沒想到對方見我沒有動靜,竟然連續猛按喇叭,後來更跨越對向車道超車,硬擠進我的前方,車身右側更擦撞我的機車手把,把我撞倒在地,使我全身受了多處擦傷。後來警察到現場處理,有旁觀的路人告訴我說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可是我覺得對方是故意的,為什麼只能告過失傷害呢? 答:刑法明文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因為一般的車禍案件,當事人多因為一時的失慮、不注意,未預見結果的發生,才發生肇事的結果,所以實務上的判決,皆係以過失犯論處,例如過失傷害、過失致重傷、過失致死等。實際上,許多車禍的發生,在肇事前雙方常因各種原因,已經發生不愉快,甚至已經發生行車糾紛,因而故意以追撞、擦撞、突然煞停等方式製造車禍,導致當事人受傷,甚至發生死亡的結果,理應依法論以故意傷害、傷害致重傷或殺人既、未遂等罪嫌。然實務上,如果檢察官無法以明確的證據,證明肇事者確有故意傷害或殺害對方的犯意,因此導致車禍的發生,檢察官還是多以過失犯起訴,法院亦多依過失犯予以論處,也因此導致有許多人因發生恩怨後,假借行車事故,以掩飾其故意犯罪的行為。(作者∕蔡直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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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鹹酥雞老闆硬上少女還偷拍 恫嚇抓回家鎖起來被判7年10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二十四歲陳姓鹹酥雞店老闆玩手遊認識十五歲國中少女,約回家三度硬上、二度偷拍性交過程,怕被查還刪對方手機訊息,並恐嚇她說「去妳學校找妳」、「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台中地院以陳侵害少女身心,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六罪判他七年十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陳男今年四月初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少女,同月二十一日就約對方回家並違反她意願硬上得逞,他事後怕遭追查,當晚又強行刪除少女手機對話紀錄。同月二十七日,陳再次對少女硬上過程還惡劣用手機偷拍,他為控制對方不對外聲張,還傳訊恐嚇說「我可以去妳家妳學校找妳」;後來於五月五日再度對她硬上、偷拍,當晚又恫稱「禮拜日妳別求饒」、「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少女不堪對待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與少女指證相符,並有數位鑑識還原的手機對話、畫面等可佐證。陳的辯護人提精神抗辯,主張陳男曾赴精神科就醫,應有刑法第十九條減刑適用。法院查,陳一0八年曾因焦慮、憂鬱就醫,但其自稱之後就沒再接受治療,況且陳為規避查緝,還知道要刪除和少女對話,顯然意識清楚、思慮縝密,對自己違法一事有清楚認知,不採信其辯詞,且陳男為滿足性慾對少女硬上、偷拍,嚴重侵害她人格身心健全,其犯後雖坦承但沒有和解。法院考量一切情狀後,依二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一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七年十月,另依二個恐嚇及一個妨害電腦使用罪,判他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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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老師猥褻女童 父飆罵禽獸法院判3年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翁姓男子經營數學家教班,卻趁授課時朝班上十一歲女童摸胸,犯後還辯稱「上課難免有些肢體接觸」主張無罪,女童父親更氣到痛罵他是禽獸;台中地院比對證詞不採信翁說法,以他殘害國家幼苗、惡性匪淺,一、二審都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八月,仍可上訴。起訴書指出,翁男在台中西區經營數學家教班,去年一月七日晚上趁教室內僅有女童一人,上課到一半就伸手摸她腰部且身體逐漸靠近,不顧女童刻意背對還摸她胸部猥褻,經對方掙扎才停手,下課家長見小孩臉色不對勁,一問才驚覺遭翁亂摸。法院一審時,翁矢口否認,辯稱當天正常上課「難免會有一些肢體上的接觸」,平常上課也是這樣,沒有伸手進去女童衣服內也沒摸胸部;翁的辯護人說,有時女童沒寫功課,翁會以搔癢方式使她配合才不小心碰胸,還質疑女童有提到不想上課,可能時她爸爸指導如何作證,主張無罪。一審認為,女童前後證詞一致,媽媽也說女兒平常下課都會在車上開心分享等下想吃什麼,當天卻沈默、不講話臉色怪怪的,回家才訴說遇害,且和翁電話錄音,翁也坦承有摸胸並向家長道歉,女童爸爸更忍不住痛罵他是禽獸。法官審酌,翁身為家教老師,女童原可期待受保護,翁卻為滿足性慾朝女童猥褻,痛斥他摧殘國家幼苗,惡性匪淺,犯後否認狡辯無悔意,至今沒有和解,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他三年八月。翁不服上訴,仍否認對女童猥褻。台中高分院二審查,女童稱翁男騷她癢,自己本能往翁踢踹,但翁仍一直靠近伸手從她腰到衣服內,當時嚇傻了反應不過來,直到媽媽傳訊息說要來接了,翁才停手,女童母親也說,女兒下課沈默、臉色怪怪的,回家才吐露遇害過程。二審再次勘驗女童父電話質問翁男對話,翁坦言「我做錯事了」並承認「有,我有摸到」,不採信翁辯詞,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均無不當,翁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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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某醫院電梯維修工安意外 1人死亡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某醫院九日發生工安意外,造成一人死亡。上午九點多,一名李姓工人在醫院地下二樓維修電梯時,疑似因為電梯鋼索斷裂受困電梯底部,救出時右臂斷肢,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市消防局九日上午九點三十七分接獲報案,汐止某醫院地下二樓停車場發生緊急救援案,救護人員到場,發現五十三歲的工人李姓男子與妻子兩人正在拆除送餐電梯,過程中疑似因電梯鋼索斷裂,李姓工人受困於地下一樓與地下二樓電梯井內,妻子趕緊撥打一一九求救。消防人員趕到將李姓工人救出時,他的右手已斷肢,且頭顱破裂,疑似失血過多,已無生命跡象,送往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至於詳細的是發原因,警方以及勞檢處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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