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百萬 金門前縣長李沃士須入監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因涉「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遭檢方依職務上行為收賄罪起訴,其一審被判刑八年,二審改判無罪,更一審再改判刑七年六月,最高法院十三日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李沃士確定須入獄服刑,同案中,李的妻子蘇鳳英仍維持無罪判決,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以確保被告執行刑罰。 此案源於李沃士與其妻子蘇鳳英於一00年七月間,涉嫌在金酒公司進行「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時,接受金主徐姓商人等人提供的一百萬元賄賂,並利用李沃士縣長的職權,施壓金酒公司降低酒基售價,進而幫助徐男等人取得標案。由於金酒公司內部存在異議,該標案最終未能進入招標程序,徐男等人未能成功獲標。 一審金門地方法院認為,李沃士夫妻犯罪事證明確,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李沃士有期徒刑八年,妻子蘇鳳英則判處四年徒刑。 二審福建高等法院金門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舉證不足,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李沃士夫妻無罪。二審指出,雖然徐姓金主提供了相關證詞,但其說法前後不一,且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李沃士與其間的賄賂關係。檢方不服二審判決,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調查過程及理由上存有瑕疵,撤銷該判決並發回更一審重新審理。 更一審認為,李沃士夫妻在此案中的行為明確涉犯職務行為收受賄賂,且有對價關係,判處李沃士七年六個月徒刑。蘇鳳英則因證據不足,仍維持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 經過長達數年的審理,最高法院十三日宣判,認定更一審判決調查完備,量刑妥當,駁回李沃士的上訴,案件定讞,檢方隨後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以確保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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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把桿運毒逾4千萬 3嫌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等三人將市價逾四千二百萬元的三百九十三包海洛因毒品,夾藏於拖把桿中從越南走私入台,經檢警偵辦查獲並起訴後,士林地方法院經審理,日前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等罪判處劉男十六年十月,曾男十六年六月,胡男十五年的徒刑,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今年五月間,劉男與通緝中的運毒集團成員、綽號AK的呂姓男子密謀走私毒品事宜。他們精心策劃,打算把海洛因藏匿在拖把桿內,從越南運往台灣,事成之後劉男將獲得新台幣七十萬元報酬。而後,劉男又拉攏曾姓與胡姓男子加入運毒計畫,三人分工明確,由劉男主要負責尋找報關業者,企圖掩飾貨物的真實面目;曾男則承擔毒品抵台後的取貨及運送工作;胡男充當貨物名義收件人。 同年月二十三日,夾藏海洛因的貨櫃抵達基隆港,警方提前接獲情資採取行動,當場查扣海洛因共三百九十三包,總重量超過六公斤,其市價高達逾新台幣四千二百萬元。警方順藤摸瓜,成功逮捕了劉男等人,同時在他們身上還查扣了海洛因以及安非他命。 合議庭審酌綜合考量三人在運毒計畫中所扮演的角色、參與程度以及犯罪後的態度等因素,最終判處三人十五至十六年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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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將偵結 再提訊沈慶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備受各界關注的京華城弊案以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案已進入偵查終結倒數階段,檢察官十三日再度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以證人傳喚民眾黨前中央委員張益贍,鞏固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其他被告間涉案證據細節。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謀取京華城容積獎勵,遭檢察官從八月底聲押禁見至今。沈慶京昨下午坐輪椅、頭戴漁夫帽,在法警的護送下抵達台北地檢署,隨即被推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訊問。此前,檢方自九日起至十二日,先提訊在押的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市議員應曉薇、前市長柯文哲以及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沈慶京則是最後一名接受訊問的被告。 此外,台北地檢署十三日也以證人身分傳喚民眾黨前中央委員張益贍。一大早,張益贍現身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前來作證,他表示「應該是吧,應該是有些相關資料要約詢吧」,至於是否有準備東西交給檢方,他回應說「沒有」,隨即前往法警室報到,上樓進入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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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涉性騷 學弟偷調監視器也挨告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前台北市萬華警分局黃姓員警南下高雄找李姓學弟喝酒敘舊,但黃男卻對同行女子性騷擾挨告,竟請李男調閱監視器回傳。高雄地方法院依性騷罪判黃男拘役四十天,李男則違反個資法緩刑二年。 去年五月十三日時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的黃姓警員南下高雄,拜訪任職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的李姓學弟敘舊,一行人前往鼓山區一間KTV喝酒時,同行女子因不勝酒力先離開包廂坐在公共桌椅處休息。黃男見狀跑出包廂坐在女子旁聊天,直到二人要返回包廂時,黃男卻突然擁抱對方得逞。女子事後不堪受辱報案,黃男卻為了解案發過程,透過共同友人代為出面與女子協商,同時也要求李姓學弟代為調閱案發監視器畫面。因此李男則假借職權向KTV出示警察服務證要求調閱畫面,並以手機錄影後傳給黃男,讓黃男方便再將影片給共同友人協調。不過,被害女子發現監視器畫面被流出後,發現李男假借職權調閱,據此加告違反個資法。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李二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李男事後賠償六千元與受害女子和解,但身為派出所員警,應深知遵守法律秩序重要性,卻僅因同案被告黃男想了解案發過程,竟利用其職權非法蒐集、利用女子個人資料。據此依違反個資法判李男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二年;黃男則因尚未和解,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四十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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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前正副議長涉超貸 二審維持原判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嘉義市議員蘇澤峰於任職副議長期間,與前議長莊豐安被控於向建商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與負責人陳鈺淳等人製造不實買賣契約、向鹿草鄉農會超貸兩千一百萬元。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判處蘇、莊二人各一年五月,兩人犯後雖均與農會和解並清償貸款,但否認犯行,高分院認二人所為紊亂金融秩序,不宜併為緩刑或附條件緩刑宣告。 一0六年間,蘇澤峰、莊豐安等七人向鹿草鄉農會申請購屋貸款,並取得超額貸款,惟七人否認犯行,稱不知不實買賣契約,另辯稱鹿草鄉農會亦經專業評估不動產價值後才核准交付貸款,七人未施用詐術、農會也未陷於錯誤,七人無共同製作不實契約業務文書,不構成詐欺取財罪。 一審審理中,蘇、莊等均否認犯行,為一審認二人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一年五月,同案被告陳鈺淳、黃建中、劉家成、顏嘉篁、顏母蔡秀榮各處兩年,台南高分院經查證各次貸款金流,超過一般金融機關購屋買賣價金八成,顯違反一般貸款常情。 顏嘉篁、蘇澤峰事後因未依期支付貸款本息致兩間房屋遭法拍。經強制執行程序鑑定房屋價額,認有提高買賣價額製作不實契約向鹿草鄉農會申請貸款之虞,兼衡資金流向等跡證,認七人取得超額貸款之不法所有意圖明確。 原審認蘇等七人共同犯刑法中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事證明確,蘇等申請貸款行為影響金融秩序及業務上文書公共信用,致鹿草鄉農會受有財產損害,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 另原審判決中沒收、追徵顏嘉篁、蔡秀榮不法所得各二八八萬三二一0元,蔡秀榮上訴本院後已清償其房地全部貸款金額,原審沒收部分撤銷。 針對量刑部分,台南高分院強調,雖蘇、莊等犯後與農會和解,並清償全部貸款債務,但七人否認犯行、未見悔悟態度,均不宜併為緩刑或附條件緩刑宣告,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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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SBL新人王外籍生蓋比加盟獵鷹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鋼獵鷹十三日宣布簽下奈及利亞外籍生蓋比,身高一九五公分,主打前鋒,畢業於萬能科技大學,在二0二一年至二0二二年賽季UBA大專籃球聯賽場均貢獻十四點八分、十二點七籃板、三點二助攻,是萬能科大校史上首闖四強戰的重要功臣。 二0二二年SBL超級籃球聯賽第二十季選秀會上,蓋比以第一輪第三順位被台灣啤酒籃球隊選中,成為選秀探花。他在該賽季以場均二點四次抄截榮膺年度抄截王,並以場均十一點八分、七點六籃板、三點六助攻拿下年度新人王。 談到加入台鋼獵鷹,蓋比首先感謝球團的信任,非常期待與隊友一同成長,共同享受比賽的樂趣。 蓋比說,「未來將專注於防守和籃板,為隊友創造更好的進攻機會。球隊擁有許多優秀的球員,只要大家攜手努力,整體實力一定能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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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第八次酒駕 被判九月徒刑 還要禁戒三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有多次酒駕犯行的黃姓女子,仍不知悔改,今年八月間,飲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不慎與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遭警測得酒測值一點六一毫克,彰化地院審結,認其之前已有七次酒駕,此為第八次,足認其有酗酒惡習,其飲酒行為已對社會產生相當之危險性,因此判處九月有期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三月,以戒除酒癮。 判決書指出,黃女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確定,於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執行完畢出監。詎猶不知悔改,又於今年八月七日中午十二點許,在住處飲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嗣於同日晚上七點多,行經彰化縣和美鎮彰美路六段與和頭路口,不慎與黃男所騎機車發生碰撞,經警到場處理,測得其酒精濃度達一點六一毫克。 法院審酌被告因行車不穩而為警攔查,經警測得酒精濃度達一點六一毫克,其所為已危及一般用路人之生命安全,實應嚴予苛責。其次,被告之前共犯七次酒後駕車案件,分別經法院判刑確定,猶不知戒惕,再為本案犯行,惡性非微。惟考量坦承犯行等情,量處九月徒刑。 被告於審理中自述:「我承認我有酒癮,我只要壓力一大就會想喝酒;我是因為工作壓力大,才會有酒癮。」等語。被告本次再犯,亦因飲用酒類之習性所致,且酒精濃度達一點六一毫克,其行為表現或狀態已呈現呆滯木僵之迷醉狀況。 另審酌被告酒癮程度甚深,顯已逾越僅憑其個人意志力可控制之程度,而有再因飲酒而犯罪之虞,自有加以預防矯治必要,因此令被告於刑之執行前,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之保安處分三月,以戒除酒癮,除去其再犯因子。(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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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公司負責人Word偽造通行證 曳引車載「危險物品」想闖台中港判拘役30日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九歲李姓貨櫃運輸公司負責人明知沒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為圖方便讓司機載運有醋酸丙二醇甲醚酯危險物品稀釋劑的貨櫃,竟自行用Word文書軟體變造通行證,但貨櫃曳引車駛離台中港時被港警發現攔下,台中地院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判李拘役三十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是貨櫃公司負責人,他明知公司尚未申請車輛裝載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為圖方便就在辦公室內使用電腦,將原領有臨時通行證電子,檔轉檔為Word檔,再將裡面「危險物品名稱」的欄位,由醋酸丙二醇甲醚酯修改為稀釋劑。 李男再將偽造的通行證交給不知情林姓司機,林去年十二月五日駕駛貨櫃曳引車附掛半拖車,自台中港區管制站要出港時,提供這張通行證交由港警查驗時,因警方察覺通行證登載資料有異,一查才發現是偽造。 台中地檢署根據李男自白、駕駛證詞,以及扣案的變造前後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影本等,認定李犯嫌明確,依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嫌將他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酌,李男為圖便利變造通行證,損害台中港警對港區人員進出管理正確性,考量他犯後態度、手段等,依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判他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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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記者誤傳颱風災情影片 士檢不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今年山陀兒颱風侵襲高雄市並造成災情期間,黃姓男記者將七月凱米颱風引發高雄岡山典寶溪淹水轎車滅頂的影片,誤當作山陀兒颱風災情畫面,上傳至其Youtube與TikTok 新聞平台,並標註「#山陀兒#颱風#高雄#岡山#典寶溪」,涉犯災害防救法中散播不實訊息罪。士檢認為,黃男主觀無散播不實訊息犯意,難排除其誤植可能,予以不起訴處分。 黃男到案後表示,影片是從LINE群組手機畫面、突發事件傳檔專用下載,因群組成員多為新聞工作者,基於信任未予查證,錯認為是山陀兒颱風災情畫面,並無造假或引發社會恐慌的意圖。 士林地檢署經偵查發現,該LINE群組主要用於上傳、分享全台各地具新聞價值的影片、新聞稿及單位回應,多為第一手消息,新聞從業人員出於時效考量相互分享新聞,確實難以逐一查證真實性,此情況符合行業常情。 檢察官綜合判斷後認為,黃男的行為難以排除誤植可能,且主觀上並無散播災害謠言或不實訊息的犯意,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日前決定對其予以不起訴處分。此案件警示新聞從業者在追求時效的同時,亦需加強對信息真實性的核查,避免類似烏龍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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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上週三件交通事故死亡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交通部十三日公布上週(十二月二日至六日)交通事故二十四小時死亡資料,新北市有三件死亡事故,肇因疑為行人未遵守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車輛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停讓或減速;新北市交通局呼籲所有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自己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科長林碧芬指出,依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統計資料,新北市今年一至九月三十日死亡為一百九十六人,較去年同期增加八人,而每十萬人行人死亡事故為0點六人,為六都最低;另每十萬人死亡人數四點八人、受傷人數一千二百五十一人、事故件數九百二十七件,皆為六都次低。 另外,交通部公布上週交通事故二十四小時死亡資料,新北市轄內三件死亡事故,其中一件為重型機車過彎時未減速慢行,導致過彎失控滑入對向車道與大貨車發生碰撞,造成重型機車騎士死亡;另二件分別是行人未遵守號誌指示,任意穿越道路,以及車輛未依規定停讓或減速。 交通局提醒用路人通過路口時,請依照號誌指示行駛或穿越,車輛經過無號誌路口則需注意支線道車停讓幹線道車先行,行經路口時或轉彎時也務必要減速慢行,一同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才是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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