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月大男嬰無呼吸心跳 母報案送醫搶救不治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店警分局昨(12)日接獲119轉報,10時18分接獲坪林區逮魚堀27歲高姓女子(嬰兒母親)報案,表示9個月大男嬰無呼吸心跳,新店警方立即派遣轄區坪林所員警到場查看。員警到場時該嬰兒已由坪林消防分隊送往台北市萬芳醫院救護,後於昨日中午宣告不治。 新店警分局指出,本案經初步勘驗,男嬰身上無明顯外傷,已報請檢察官於今(13)日下午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進行相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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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長涉洩密收賄?檢方同日深夜聲押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檢方十二日持搜索票前往歸仁分局大潭所搜索,並傳喚所長許凱智到案,同日訊後認許涉犯洩密、收賄等,罪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十二日深夜十一時許當庭逮捕,檢方後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林姓業者涉犯行賄訊後諭知十萬元交保。 南市檢方十二日上午指揮南市警局督察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前往歸仁分局大潭所搜索,同日傳喚所長許凱智及林姓運輸業者兩名被告及兩名證人到案,全案指向一起環保犯罪案件,認許疑似走漏消息給特定人士,幫助非法土資場回填建築廢土。 台南地檢署同日晚間訊後,認許姓所長涉犯刑法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深夜依法當庭逮捕並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運輸業者涉犯行賄罪嫌,晚間訊後諭知十萬元交保,其餘兩名證人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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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毒師墜亡 桃園黑幫遭瓦解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今年一月初桃園市發生一起令人矚目的墜樓命案,死者是三十二歲的李姓男子,檢追查李男疑為天道盟正義會平鎮分會的試毒師,墜樓事件疑點重重,經指揮刑事局深入偵辦,揭開該黑幫組織涉犯製毒、詐欺、暴力拘禁等罪,警循線逮捕羅姓分會長、黃姓幹部等共十一人,並查扣大批贓證物,警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十二日召開破案記者會,偵查第四大隊副大隊長賴耀宗表示,今年一月初,桃園市三十二歲的李姓男子墜樓,現場未發現遺書,而在場的三十五歲黃姓男子不僅未立即報警,反而進入屋內收拾物品,此舉引發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高度懷疑。 經過相驗,檢察官驚訝地發現死者血液呈毒品反應,懷疑其可能是黑幫試毒師。隨即警方搜查黃男住處,赫然發現他竟是天道盟正義會平鎮分會的幹部,且涉嫌向桃園地區青少年販賣毒品彩虹菸。 檢警調查,黃男是天道盟正義會平鎮分會三十六歲羅姓分會長手下,其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桃園地區,尤其常在桃園火車站周遭活動,他們大肆吸收青少年加入幫派,從事毒品販賣、詐欺以及暴力討債等非法勾當。 其中,該幫派二十五歲的王姓幹部因債務糾紛,要求三十一歲的胡男和二十九歲的吳男擔任詐欺車手。胡、吳二人依指示成功詐騙被害人一百萬元,並按要求放置贓款。然而,羅姓分會長不滿胡、吳二人欲脫離幫派,在去年十一至十二月間,由王姓幹部假稱詐款遭二人黑吃黑,強行要求胡、吳各支付三十萬元和解,甚至將二人私行拘禁,期間不斷毆打並逼迫簽立本票。直至胡父報警,黃姓幹部才將胡、吳二人轉移到另一處旅館拘禁後釋放。 更令人震驚的是該犯罪組織竟然在鐵皮屋工廠和住宅內私自設立毒品彩虹菸及菸油工廠,向旗下成員傳授製毒、販毒技藝,形成了一條龍式的產銷管道。 專案小組經蒐證完備,日前發起拘提、搜索行動,逮捕羅男等十一人,警訊後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及刑法恐嚇取財、妨害自由、詐欺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其中,羅姓分會長、王姓幹部等人被羈押禁見,其餘犯嫌分別以五萬至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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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破期貨賭盤 1年半賭資逾5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十二日宣布破獲杜姓男子為首的地下期貨與證券賭博集團,杜男於台中市住宅大樓內經營期貨對賭的營業處,不法獲利將近九千萬元,台中地院准予扣押杜男名下房地產九筆,市值六千三百萬元,台中地檢署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與賭博罪起訴。 檢調指出,該犯罪集團自去年二月至今年七月,將近一年半期間,賭資累計高達五億二千三百餘萬元,甚至有一天下注三千萬元的紀錄,不法獲利將近九千萬元,會員賭徒約二百人,包含職業軍人與公務員、教師之外,還有上班族、工程師、證券自營商、銀行行員與證券公司營業員等。 如果會員頻繁賭贏,杜男會註記「贏錢關閉」,拒絕經常贏錢的會員繼續下單對賭,如果賭品不佳,則會註記「輸不起,輸會盧」,同樣拒絕下單,其中,一位成衣公司老闆,就被註記「輸不起,輸會盧」,一位外送員則是註記「贏錢關閉」。 台中市調查處調查顯示,杜男聘僱化名「金凱瑞」、「魏德勝」、「杜德偉」的業務員,對外招攬會員,民眾填寫基本資料,提供入出銀行帳戶即可加入會員,會員再自行透過「TT二」網路平台操作,或透過電話或LINE,聯繫客服人員下單,主打免事先入金、免交割款,如果會員賭輸,虧損達一定金額,客服人員會通知會員,匯款到指定銀行帳戶,如果賭贏獲利,客服人員把錢匯款到會員指定的銀行帳戶,且為躲避司法單位查緝,更透過第三方支付業者,用虛擬帳戶處理賭資金流。 台中地方法院也准予扣押杜男名下房地產共九筆,市值總計六千三百餘萬元,其中,主嫌杜男以一百萬元交保,其餘涉案營業員等人,以二萬元至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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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溫泉偷拍狼 30萬交保不得外出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多次闖入北投某溫泉會館露天湯池後方,偷拍民眾泡湯影像的,並將這些影像販賣牟取不法利益。士林地方法院十二日首度開庭並提訊在押林男,因其坦承犯行且羈押期限將屆,法官裁定林男以新台幣三十萬元交保,並令其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同時施以電子監控,確保其不再犯案或逃亡。 士林地檢署的起訴指出,林男在民國一0八年八月間加入網絡論壇「創意私房」,與論壇主持人「老馬」聯手販賣偷拍影像。自一一0年至一一二年間,林男多次潛入北投某溫泉會館露天風呂後方,偷拍客人泡湯畫面並出售,非法獲利高達一百十三萬餘元。 檢察官經偵辦查獲林男不法行為,並依據刑法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法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並聲押獲准至今。 士林地方法院十二日首度開庭並提訊在押林男,鑒於此案涉及婦幼及兒少案件性質,法庭採取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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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所長涉洩密收賄遭搜索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檢偵辦環保犯罪案,發現歸仁警分局大潭所長許凱智涉嫌洩密,將內部調查情資洩漏給特定人士、獲取不法利益,十二日一早即指揮南市警局督察室、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前往大潭所搜查,同步傳喚許、兩名業者及兩名證人到案調查。 檢方偵辦環保案件時,發現許員涉嫌刑法洩密及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十二日持搜索票至大潭所長許凱智辦公室等處執行搜索,所長也被檢方傳喚訊問。據了解,許凱智疑將警方內部調查情資,洩漏給特定人以獲取不法利益,檢方初步掌握相關證據,將進一步深入調查釐清。 警方調查,特定人士情資、細節案況等均屬機密,而這並非許凱智首次「知法犯法」。一0五年間,許於關廟所服務期間,就因酒駕撞傷工人遭停職,雖遭到拔官及風紀列管,但許員與地方互動良好加之能力優異,解除列管後也順利回任所長職。 但許於歸南所任職所長期間,也曾因警員對警友會幹部的砂石車開單,就質疑開單程序問題,劈頭臭罵警員,督察也曾介入關心。 據了解,本次被鎖定涉嫌環保犯罪的運輸業者,是許員派出所的警友副站長,平時也常到派出所泡茶聊天,不排除許是對談間走漏情資可能,是否藉由情資交換不法利益,也待檢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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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角頭鴨頭凶嫌 檢求重判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屏東角頭綽號「鴨頭」的陳昫豪,今年八月中旬在高雄市左營區遭槍殺,凶嫌楊姓男子案發後帶槍投案。橋頭地檢署十二日偵結,依殺人、槍砲等罪起訴楊男,並建請法官重判。 三十七歲屏東角頭綽號「鴨頭」的陳昫豪熱衷宮廟事務,近年曾因攜槍掃射仇家「檸檬」林姓男子住家二十多槍,再轉往林男公司連開二十七槍後投案,因有人員傷亡,屏東地檢署一審被判刑八年,併科罰金三十萬元,二審上訴仍在審理中,陳昫豪卻遭人狙殺身亡。 有詐欺等前科的三十五歲楊姓男子聽聞「鴨頭」陳昫豪常在左營一間桌遊店出沒,今年八月間,五度租車前往該桌遊店外觀察地形,以及陳男是否確實會出現,但始終未遇到人。直至八月十五日凌晨,再開車前往該桌遊店外埋伏。楊男一直等到近午十一時三十分許,發現陳男與友人走出店外後,趁著對方和友人行經停車場時,衝上前連開九槍,隨後開車逃逸。陳男經送醫後因傷重不治。楊男則帶槍主動向警方投案。 橋頭地檢署十二日偵結,認定楊男涉犯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加重持有槍砲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被告犯案手段、造成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況,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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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學馬籍男大生遭刺死 凶嫌二審仍判11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海洋大學馬來西亞籍男大生去年十一月在基隆市與友人歡唱,不同包廂的二人走錯至他們房間,當時雙方未起衝突,但後來在街頭巧遇卻爆發口角,對方一名陳姓男子竟掏出折疊刀,刺中馬籍陳姓男學生的大腿內側,男大生經三日救治仍不治身亡;一審基隆地防法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十一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十二日以原審量刑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二十三歲馬籍陳姓男大生就讀海大海洋環境資訊系,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與同學在基隆市一家KTV飲酒歡唱,而陳姓凶嫌與其十名友人則在另一包廂歡唱,過程中,陳嫌的二名友人酒後誤闖進陳姓男大生包廂,當時雙方未起衝突,但至十五日凌晨雙方街頭巧遇,卻因誤闖包廂引發口角,陳姓凶嫌隨即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先朝男大生的右大腿內側刺中一刀,再朝男大生朝謝姓友人揮砍一刀,二人經送醫急救,馬籍男大生不治身亡。 基隆地檢署在一一三年三月依傷害致死罪嫌將陳嫌起訴,一審基隆地院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嫌有期徒刑十一年、傷害罪判刑四月。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被告、檢察官指摘原判決量刑不當均無理由,予以駁回,仍判陳姓凶嫌十一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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乩童對少女強吻襲胸 被判八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一名擔任乩童的二十歲男子,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對一名未成年少女強抱撫摸胸部。彰化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將他判處八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男在一間廟宇擔任乩童,其明知前來問事的少女係未成年,竟自今年六、七月起,屢次用Line佯稱其經神明降駕附身與少女聊天,藉以取得少女信任,並假借神明降駕之名義,以Line向少女傳訊稱:「吾有交代哥哥(指該男)了」、「還有神明要去找妳」等語,再以要拿飲料給少女為由前往少女住處。 男子抵達後,先在該處車庫外,假意與少女聊天,並向少女表示欲親吻她,少女拒絕後,竟違反少女意願,強行親吻得逞。待少女走入車庫後,又跟隨她走進車庫,突然自背後強行抱住她,並撫摸她的胸部。少女不甘受辱,向家人說出此事,再前往報警。 被告偵訊時辯稱他與被害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做上述行為時,曾徵得被害人同意。因為被害人只會聽從神明的意見,不聽從他的意見,他以神明的身分要求被害人與他在一起,想法很簡單,就是想讓她過得幸福,帶她出去透透氣等語。但不被採信。 法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竟先假借神明降駕名義與被害人見面,再對之猥褻,對被害人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顯見被告法紀觀念薄弱,所為殊無可取,惟念其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被告表示希望能賠償被害人,但被害人家屬表示並無洽談調解意願等情,量處八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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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區民宅疑神明廳竄火 1女救出無意識送醫救治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東區一心北街民宅十二日上午驚傳火警,警消到場時發現該棟六層鋼筋水泥建築,其一樓雜物、神明廳起火燃燒,火勢撲滅後在三樓救出一名年約五十歲婦人,意識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火警原因待調查釐清。 台中市消防局昨日上午八時四十二分獲報,東區一心北街一處住宅發生火警,且疑有人受困,出動第七大隊轄區東英分隊等六個單位,各式消防車十四輛、消防人員三十名前往搶救,火勢很快就撲滅。 消防人員表示,火警現場為六層樓建物,燃燒一樓雜物,火勢控制撲滅後,於三樓房間內救出一名年約五十歲婦人,意識昏迷,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起火原因待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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