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物占用道路更危及用路人安全。 (記者張淑娟攝)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明年大選將屆,預期違規廣告物將大幅增加,市府工務局強調,台南市廣告物自治條例規定對違規部分可處以四萬至廿萬元,為避免違規廣告物肆無忌憚設置,將加強處理。工務局人員表示,今年台南市一月至八月接獲近一千四百件違規廣告物,為數不少,將以占用道路危及用路安全的優先拆除。
工務局指出,今年至今接獲的違規廣告物近一千四百件,已拆除八百六十五件,尚待拆除不少,且違規業者總是以打游擊方式架設,市府工務局雖委外也拆不勝拆,尤其不論是建築廣告或者各式各類廣告看板,常可見與電線桿或路燈結合架設,近年來如此的竹木造廣告鷹架數量眾多,通常只要四根竹木與電桿路燈綁在一起即可,若被拆除,就另於他處再搭設,這也讓工務局不斷接到通報,拆不勝拆,且預計年底又適逢大選,違規廣告物將大幅增加。
工務局指出,竹木造廣告並非台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範之廣告物,不過凡違法竹木造廣告均依法排定時間拆除,現階段優先執行占用道路用地,且影響用路人安全的竹木造鷹架,執行拆除時會將帆布拆掉,而竹、木尚為私人財產,拆除後會就地置放於不影響道路通行的空地,並通知廣告商載走。由於竹木造廣告物架設容易,違規業者常以打游擊方式架設,被拆一處就在另一處搭建,開罰也有執行上的困難,除非大型廣告物,就回歸建築法的廣告招牌加以告發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