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賴香伶前年任職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時,在辦公室遭闖入的工運人士李明彥,持鋼筋攻擊頭部受傷、送醫縫十一針。一審依傷害罪判刑三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賴香伶曾出庭為李請求輕判等理由,二十四日改判拘役五十八天。
李明彥昨日親自到庭聆判,獲知判決結果後相當開心,當庭感謝三名合議庭法官。
由於事發時,李明彥遭檢方認定涉犯重傷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羈押五十八天後交保,經折抵後李男已不必服刑。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指出,李男長期擔任「派遣勞工」,但勞基法相關法規未臻完善,致無法向實際僱主請求一般勞工所能請求的資遣費,致權益受損,雖陳情、告發,但均未達預期,因底層勞權長期被漠視,才以激進手段引發關注。
高院認為,李男犯罪動機並非惡劣,犯後坦承犯行,且被害人賴香伶也出庭替李求情,表示李男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因此對李男輕判。
李明彥疑因不滿北市府對他陳情案的處理結果,前年十月三十一日接近中午時,前往局長室找賴香伶未果,下午近四時又到局長室,持預藏鐵條攻擊正低頭辦公的賴香伶頭部,致其左前額撕裂傷、輕微腦震盪。
李男行兇後隨即搭捷運到處遊蕩,警方循線在捷運新埔站將他逮捕。李男到案後原否認毆打賴香伶,堅稱是「鋼筋」打的,後來法院開庭時坦承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