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雲林區處攜警打擊不法竊電,特致贈獎勵金。(記者陳虹伶攝) 記者陳虹伶/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新崙派出所去年六月間查獲一起竊電案,起出作案工具一批,並將竊嫌移送法辦,台電也向竊嫌追償七十五萬六千多元電費,昨日台電雲林區處長顏錦義特率同仁前往斗南分局致贈獎勵金,表達感謝,由副分局長詹百平及派出所長林景春代表接受。
顏錦義說,竊電行為影響供電、用電安全,也違反使用者付費與公平原則;區處發現有異,會同警方前往查緝,並進一步持搜索票前往追查,發現竊嫌以繞越電錶及改動錶外線路的手法竊取電能,感謝新崙派出所的主動再追查,不僅查獲主嫌,並起出包括封印破壞鉗、螺絲起子、鋼絲鉗等作案工具,台電也向犯嫌追償七十五萬六千多元電費。
顏錦義也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不肖業者「節電裝置」之招攬,節能減碳應從日常生活中做起,改變生活習慣,減少不必要的電能浪費,千萬不要為了「省電」變「竊電」,惹上官司並面臨求償等違法行為;根據近年統計資料來看,轄內竊電手法以破壞電表結構及繞越電錶居多,倘民眾發現有可疑份子破壞電錶或其他竊電行為,均可向警政機關或台電公司檢舉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