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科技大學電資學院院長楊成發,被控指示洪姓助理以假發票詐領六萬元補助費,作為研究生支出等費用。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但考量兩人已坦承犯行,五日給予處分緩起訴一年。
檢調從民國一0一年起追查大專院校教授涉嫌挪用國科會補助款案,當年清查國科會計畫,發現多名教授以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計劃所使用的研究經費,各地檢署陸續偵辦、起訴。
檢調查出,楊成發於九十七年、九十八年期間協同其他教授參與內政部建築管理研究所的研究計畫案時,涉嫌以假發票詐領補助費六萬元,當時依偽造文書、詐欺罪嫌將楊男及洪姓女助理移送偵辦。
楊男、洪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該款項用於研究生的車馬費、研究費,同時表達後悔。
檢察官偵辦後,考量兩人因一時失慮涉犯不法,且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也繳回不法所得,經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因此給予兩人緩起訴處分,期限一年,且各須支付公庫十萬元、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