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宜蘭市罹有思覺失調症的古姓男子,前年懷疑老母親包的水餃有毒,竟出拳重毆致其傷重不治,伴屍三天後才找葬儀社處理。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他判刑十八年、期滿後監護五年。最高法院一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指出,古男(五十七歲)長期與母親居住在宜蘭市的公寓,民國一0七年九月八上午,他覺得八十六歲母親包的韭菜水餃有怪味,懷疑母親下毒,另質疑母親撕毀他的文件、妨礙他唸經等,而質問她,但母親考量他的精神狀況沒有理會。
古男氣憤的推倒母親,出拳痛毆她的頭部、身體,致其全身骨折、奄奄一息,但古男未將老母送醫急救,反而帶回房間,最後傷重死亡,伴屍三天後,才打電話找葬儀社前來處理。
葬儀社人員發現死者全身是傷,立即報警處理。全案經宜蘭地檢署調查後依殺人罪嫌起訴。
古男在法院開庭時承認毆打母親,但否認殺人犯意。但法官認定他有殺人事實,審酌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犯案時受精神疾病影響,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予以減刑,判刑十八年,刑滿後監護五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