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羅女是楊姓死者去年底剛交往,羅父(右)與其雙胞胎姊姊(左)得知其與楊出遊曾要其立刻返家,不料再見卻天人永隔。 (記者王勗攝)
記者陳治交、林雪娟、王勗∕台南報導
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一日深夜發生六人死亡車禍,死亡的三男三女為情侶關係,其中四人還是高中學生。警方初步排除酒駕,惟王姓駕駛人無照,研判肇因為車速過快、超載,加上橋梁有高低差致車輛行經橋梁時彈起,落地後失控自撞,但工務局與交通局勘查卻認為橋梁和銜接的路面並無落差,確切原因還待進一步釐清。
檢方已完成六名死者大體相驗,其中,楊姓死者的姑丈對肇事現場路面設計高低落差太大提出質疑,不排除提出國賠。
警方調查,六名死者分別是廿二歲王姓男駕駛(戶籍台南)、右前座廿歲魏姓女子(戶籍南投)、後座廿歲廖姓男子(戶籍台中)、十六歲黃姓少女(戶籍彰化)、十六歲羅姓少女(戶籍台中)及十八歲楊姓少年(戶籍台中),其中四人分別就讀台中市兩所私立高中。
楊男姑丈二日晚間領回楊遺體,質疑事故現場路面段差,不排除提出國賠。(記者王勗攝)
廖男就讀新民高中進修部資料處理科三年級,為單親家庭,白天在工廠上班,出席狀況正常。楊男、羅女及黃女為慈明高中學生,羅女與黃女為餐飲科建教班一年級學生,去年通報中輟,楊男原為烘焙科學生,去年十二月已休學。
肇事的車子是王男向台東裴姓友人借來,裴男二日晚經警方通知到案,訊後依道交條例廿一條之允許未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駕駛其汽車開罰,裁處六千至一萬兩千元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至於是否對駕駛求償,五名死亡乘客的家屬並未回應,低調快閃離去。
市警局統計一0九年度於該路段,發生A2(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兩件,原因皆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一0九年度台江大道取締各項違規計有五九五四件,其中以超速最多,占四0八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