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擔任廚師的黃恩家找詹姓前女友要求復合被拒,竟持刀潛入對方家中,將詹女母親刺死、詹女阿嬤也被打倒在地受傷。台南地方法院三日依殺人、傷害等多條罪判刑十六年三個月,其中九個月可易科罰金。
黃恩家(廿七歲)和離婚的詹姓女子為火鍋店同事,兩人交往三個月後,詹女想分手,對黃傳來的訊息不讀不回,引起黃的不滿,陸續傳恐嚇訊息給詹女,甚至還曾揚言要對她不利,詹女為此也曾向警方報案並聲請暫時保護令,警方曾傳黃到案說明,但黃堅稱只是想挽回感情;詹女前夫也打電話給黃男,要他好好和平處理這件事。
今年三月廿五日上午七點,黃男帶一把鋼刀至詹女住處並利用大門未鎖機會,進入躲藏屋內,七點半被詹女的母親發現,黃為迅速逃離現場並免遭攔阻,竟持刀刺殺詹母,事後雖經送醫,仍因肱動脈斷裂等傷,於同日上午十點多分許宣告不治。被害人逃跑呼救聲,引來詹女的祖母出房察看,黃男又出拳攻擊臉部致跌倒在地而受傷。
黃恩家準備逃離現場時,在一樓遇到詹姓前女友,以鋼刀抵住其頸部並強行取走其手機,不讓她報案,且恫稱:這一切都是妳逼我的。詹女要求拿回手機聯絡救護車來救母親後,乘隙向前夫求救,黃姓前夫到場與黃恩家周旋時,詹女乘機打電話向警方報案逮捕黃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