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刑大查獲陳姓農民開設的農場及住處,偽造有機標章貼紙等證物。(記者蔣謙正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稱陳姓農民配送予學校之有機蔬菜外包裝標籤,其上所載之有機標章字號與業者食登系統所載之出貨資料不符,檢察官黃慶瑋及錢鴻明發交保二刑大調查,於搜得相關事證後,持搜索票分別至陳姓農民開設之農場及住處執行搜索,現場查扣偽造出貨標示單、學校送貨單、標籤、農民收據、有機標章貼紙、隨身碟及手機等證物。
經查陳姓農民因違規使用舊式有機標章遭停權後為持續出貨,遂向其他有機農業公司及大型量販賣場購入蔬菜,並將包裝袋上之「有機標章」剪下,再自行偽造「外標示」內容後,將兩者拼湊張貼於重新分裝之有機蔬菜,再出貨予臺南地區農會及學校,涉嫌違反商標法、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罪及有機農業促進法,全案依法偵辦中。
保二刑大指出,食安問題頻傳造成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度降低,故多選擇購買有政府認證之標章食品,特別是「有機農產品」雖然市售價格較高,但農作物在種植過程遵循自然永續利用原則,不允許使用合成化學之農藥或肥料,經常給人安全健康的形象,再結合農委會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以產地直銷為目標使校園成為支持台灣在地農業的有力支柱。
然而,因取得有機標章認證程序繁瑣,且必需通過第三方公正機構驗證確認各項數值均符合規範,才能販售有機農產品,然有不法業者遭停權後,竟以挪用其他業者生產之有機農產品,再透過分裝及重黏貼有機認證標籤之方式,繼續出貨台南地區農會及學校,藉以牟取不法利益,影響民眾權益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