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偕妻子意圖輕生,高速在省道行駛翻車,王男被依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未遂等罪嫌起訴。(記者鄭錦晴翻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王男偕妻子意圖輕生,竟幫助妻子在車內吞藥、燒炭後,將車子開上省道高速行駛,途中失控墜溝翻車,經送醫急救後幸運獲救;台東地檢署偵結,依觸犯公共危險及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未遂等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
今年十月四日清晨在台十一線長濱路段發生自小客車駛入水溝車禍,警消趕往處理,將車內昏迷的男女送醫急救,所幸均獲救。警方發現車內有燃燒木炭的跡象,報請檢察官深入調查,不料竟是丈夫帶著妻子自殺案件。
起訴書指出,三十三歲王男因施用毒品,經台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於今年九月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事後,王男與妻子心萌短念,十月間王男駕車載妻子前往台東縣成功鎮某處,先提供藥物給妻子,又在車內燒炭,隨即開車加速行駛在台十一線,途中在長濱路段自撞邊溝翻覆,最後幸運獲救。
檢方認為王男所為,除觸犯公共危險,另還犯及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未遂等罪嫌;而王男曾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五年內故意再犯本案,均為累犯,經向台東地院聲請加重其刑;至於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未遂部分,則聲請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