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公告板橋公車站、板橋轉運站為市轄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一月廿五日起柴油大客車需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始可進入。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環保局十三日公告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板橋雙站)為市轄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為柴油大客車,一月廿五日起行經板橋雙站需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新購五期及六期車)標章,始可進入;違反者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十三日再公告現「板橋雙站」劃設為市轄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希望複製第一處維護區成功的管制經驗,以大幅降低汙染排放。
新北市府公告板橋公車站、板橋轉運站為市轄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一月廿五日起柴油大客車需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始可進入。 (記者吳瀛洲攝)
環保局指出,「板橋雙站」為新北市重要交通樞紐,緊鄰板橋火車站、高鐵站及捷運站,周邊又多為住宅區,平均平日進出之大客車車輛數近二千八百輛次,搭乘人次約三點八萬人次。依國內外研究報告顯示,公車進站時懸浮微粒濃度上升,乘客於公車停靠及車門開啟時會承受較高空汙暴露量,為保障市民及返往旅客健康,降低空氣汙染物暴露風險,故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將「板橋雙站」站體及出入口道路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
環保局表示,板橋雙站空品維護區一月廿五日起管制進入區內之柴油大客車必須取得有限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始可進入,違者將依違反空汙法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另未來將透過智慧車牌辨識系統、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管制行駛於板橋雙站之柴油大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