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近期審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全國私校工會十三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支持退場私校校產歸公對象增加「私校興學基金會」,理由是私校興學基金會設立的宗旨是支持私校辦學,退場私校校產回歸挹注私校辦學,比捐給地方政府、退場基金和公校更具積極意義。
立法院傳出有立委研擬讓退場私校,可將校產捐給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引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十二日聯合發出聲明,擔心私校興學基金會將校產再轉手給其他私校,大開「校產歸私」的後門。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私校興學基金會是公益法人,基金的捐贈受法律規範用於私校發展,未曾聽聞有基金被私人侵占,教團將退場校產捐給私校興學基金解讀為「校產歸私」是扭曲事實的說法。
全國私校工會也呼籲立法院儘速三讀通過私校退場條例,淘汰劣質私校並集中資源扶助有心辦學的優質私校,退場私校校產捐贈私校興學基金,可展現政府重視私校教育,而非放任私校自生自滅或透過少子女化消滅私校,同時也對私校教育有實質幫助。
全國私校工會說明,私校承擔我國中高等教育發展重任,並有公校不能取代的發展潛力。美國頂尖大學大都是私校,韓國前十名大學有九所是私校,而台灣私校卻普遍被認為是次等學校?期待政府有更積極正面的作為支持私校教育,台灣私校才有可能成為一流學校,為國家培育一流人才。
教育部指出,私校退場後可將校產捐贈私校興學基金會是立委提案構想,教育部仍建議維持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的退場條例內容,規劃將退場學校的剩餘財產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公立學校或地方政府。